回到他们最初始的。
那个是她拼尽全力伸长双手也够不到彼岸的地狱。
在那里,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没有人知道她的那颗初心献给了谁。
常予盛不知道。
也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她的喜欢是禁忌,是不可公诸于世的秘密。
经常看见身边的朋友们谈恋爱,也不止一次思考过,假如她喜欢的人不是常予盛呢?
假如她喜欢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呢?
那颗心,是不是就可以完好无损了。
起码不会遇到一丁点有关常予盛的破事就心痛得快要窒息。
好几次想要放弃,但是她认为自己的性子太执着了。
执着到她自己都快厌烦了自己。
于是她只能一天比一天更加深陷泥潭。
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
喜欢他摸她的头,喜欢他记住她害怕的事情,喜欢他给她系围巾,喜欢他看着她笑。
喜欢他温柔说话的声音,喜欢他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喜欢他待人有礼,喜欢他……
不喜欢她。
常予盛很完美,包括永远不会喜欢她在内。
他没有龌龊的思想,待她如亲妹妹般好。
可是她,看不惯所有他对其他异性示好。
尤其是他女朋友。
每每听到有关他们的事情她都得强颜欢笑。
但只有自己知道,脑袋明明就炸了。
炸得混混沌沌。
她对自己说过,如果亲眼看见常予盛和他女朋友登对地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彻底死心。
但过年的那晚,从昏暗的床上睁开眼,看见躺在她面前的男人时,她又对自己下了决心,要重新用新的心情喜欢常予盛。
她做了无数遍心理预示,给自己打了无数剂强心针。
最终现实摆到眼前时,她才猛然察觉,
自己居然比自己所想的还要脆弱。
简直是不堪一击。
此时此刻,她只想回到那个原点。
曾经被她比作地狱的原点。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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