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勃朗宁hp交到雁放手里,这下换成叶阮接着他的外套,来不及打声招呼就被靳翎押走了。
雁放站在那一群腱子肉中间居然不太违和,好像消消乐能消掉的一小块,瞬间融入进去。
叶阮收回眼神,低头把他的西装外套规整叠起来,挽在手臂上,做完这些,他才恍惚像察觉到什么,抬起头去。
果然,温斯特眼里的纳罕都快藏不住了。
库房实在不是美人该去的地方,温斯特领他绕过射击场,坐到隔一段距离后的休闲沙发上。
正经比赛开始前,保镖们给枪都装上了消音,叶阮总算把耳机摘下来,指骨扯着耳垂揉了几下,虽然听觉还没能恢复,但好在耳鸣放过了他。
温斯特关切地叹息道:“还好吗?sweet,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肯随我去见医生?”
“伤口能够愈合,心病却只能靠自己来战胜。”叶阮说。
“你的表情骗不了我,我看到正有人与你并肩。”温斯特叠起腿,云淡风轻地看向射击场内,雁放英俊的身型很是惹眼,“他是你的谁?”
“雁商的儿子。”叶阮回答。
温斯特的确没料到,但阅历很好地掩饰了他内心的震动,转而玩笑道:“我以为你介绍他会选用一些亲密的称呼。”
“叔叔。”叶阮讨饶地叫道,他们这两天在庄园的胡来想必早就被长辈看在眼里。
英国人爱玩笑,温斯特也不例外,只是叶阮一贯的独来独往,温斯特找不到机会这么直白地调侃他的感情问题。
天知道他收到叶阮多带了一个陌生青年来伦敦的消息时有多震惊,在一桌老贵族前失态,摆在桌面的手一抖,酒杯上点缀的高昂金叶都洒了一半。
“他喜欢你。”温斯特这么说,“这种眼神我还记得,曾经我用它望着你的妈妈,直到她和prof兰举行婚礼。”
——那是一段留存于记忆中的美好往事。
一位极具魅力的东方女性到英国留学,她明媚、夺目,令他们从小学习的礼仪,那些讨巧的话全部失色,拿出来千篇一律地形容她叫作亵渎。
这样特别的一个人,敢挑战西方人骨子里的自傲,她是举着火把的莉莉丝1,爱她、恨她都鲜明。她在阶梯教室中侃侃而谈,反驳戴有色眼镜的教授对于亚洲人的歧视,她讲中华五千年历史的起初是农耕文明,自信的土壤根植于东方,轻飘飘的宗教信仰从有些人心里碎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