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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衝这一点,这个邻居给她的初印象还算不错。

“你吃饭了吗?我打算煮麵条,要一起吃吗?”罗盈春没留意到她的表情,边走进厨房,边问。

“好。”曼招弟肚子饿了,毫不客气。

“有忌口的东西吗?”

“没有。”曼招弟应着,放下包坐在椅子上,与地上的狗子猫子大眼瞪小眼。

这隻大黄狗的名字‘鹅仔’,发出来的音听着有点像某个沿海地区的方言,这种方言曼招弟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

于是她尝试学着罗盈春喊狗名字的音节,出声,“鹅仔。”

狗子似乎听懂了,鼻子喷了一下气,朝她走过来,绕着她走了一圈,尾巴还蹭了蹭她的脚踝。

这大狗很亲近人嘛。

曼招弟壮胆摸了摸狗头,鹅仔也没有抗拒,反而舒服地眯了眯眼睛。

再看白胖猫,就是另一副嘴脸了,只见这猫拽酷拽酷地跳坐到她旁边的餐椅上,一双小肉爪规矩地立在身前,无声地看着鹅仔的献媚行为,撞见曼招弟的目光时,直接别过脸,一声‘喵呜’也不给她。

曼招弟伸手想要摸它,它便直接跳到地上,抖了抖身子后,高傲地挺着长尾巴,头也不回地走进厨房。

全身上下都是‘愚等蠢民,妄想碰朕’。

曼招弟:“”

抚着鹅仔的狗头,她发现这屋内的隔音更差了,大概是墙壁薄的原因,她能清晰听到隔壁屋吵架的内容。

刚才在走廊上也就隐约听得到两三句,现在几乎是监听了全程。

自然也听到了那个女朋友是怎么要求她爸让自己搬走,不然就到县城上买新的房子。

曼招弟听得认真,心里讥笑,真是痴心妄想。

她爸是妥妥的钱眼子,人又抠又小气计较,除了买酒能让他出钱,别的事儿让他多出钱,简直堪比登天。

随着厨房的香味儿散发,面条很快就做好了,罗盈春用木托盘端了两碗汤面走出来,还炒了一盘韭黄鸡蛋,味道香喷喷的。

而且不仅味道香,就连装盘的餐具也特别好看,连同筷子杓子,居然是一整套的。

曼招弟想起她爸家里那些用了起码二十年的老古董餐具,忍不住皱了皱眉。

罗盈春留意到她的表情,“怎么了?不喜欢吃紫菜虾米?还是不喜欢吃韭黄?”

“不是,我不挑食。”曼招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

这也太好吃了吧!

咀嚼着弹牙劲道的面条,配上热腾鲜味的汤底,比方便麵好吃n倍,不,是n加n倍!

这是曼招弟对于面类的最高级讚赏。

再夹起一块韭黄炒蛋放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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