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1/2)

把想要得到的,全都牢牢锁住。

这是洛云郅父亲给洛云郅上的第一课。

牢牢抓住自己喜欢的东西,千万千万不能放手。

因为一旦放手,就抓不住了。

洛家人是北来的蛮人,征服和野蛮是骨子里爬动的髓液。

洛云郅看到过美貌的母亲整日哭泣,看到她讲起梦想的时候,眼瞳里会发光。

家庭里,谈不上什么亲缘血脉。

父亲所有的爱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爱人身上。

贯彻了那句,父母才是真爱,孩子只是意外。

洛云郅只是父亲用来讨爱人欢心的工具。

从年幼时期开始,洛云郅便在孤独里继承了洛家人的偏执、疯狂和绝望。

洛云郅亲眼看到母亲的凋零,看到父亲为此发疯。

此后,这如同诅咒的命运和理性的枷锁,双重束缚在洛云郅脖颈上。

注定会孤独,走向湍急孤僻的道路,这样的人生一眼就能望得到头。

洛云郅幼年喜欢从水里看云,就像是看固定的命运,无法从池渊里逃脱。

人类漫长的岁月对他来说,是种折磨。

可能是父辈发疯太多,他从小被教育,要做个正常人,要理性、克制、寡欲、淡泊……

人生来就是野兽,所以以道德、情理等等各种锁链束缚。

洛云郅门门满分。

越是满分,越是空洞。

孤独岁月,要如何渡过?

他不是从娘胎里蹦出来的石头。

他冰冷的躯体需要温度。

空洞的躯体需要注入正常人的养料,需要梦想、热情。

可就算是按照正常人的比例加入岁月所需要的东西,可也不过是用锡纸包裹腐烂的苹果。

生命寂默在这里、陨落在这里。

他的生命需要点燃火焰,腐烂的骨血唯有燃烧,才能从灰烬里重生戴。

但小火焰可遇不可求,当它坠落,洛云郅惊恐的奔跑起来,疯狂且执意的追逐。

腐朽、终究走向湮灭的灵魂,滚烫的发起热来。

一眼,他就知道。

爱意,堵不如疏。

喜欢,静不如疯。

·

短短几句话,却是洛云郅半辈子人生。

其实洛云郅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好说的。

他只是孤独太久了,好像迫切需要一个人来聆听,来点燃他的孤

林羡鱼始终认真听着,他已经很困了,眼皮都在打架,洛云郅知道他困,会爱怜的亲吻他的眼皮。

“困了?”

林羡鱼摆头,睫毛都在垂在脸颊上了。

但他很温柔,他犯困的头枕在洛云郅的臂弯里,呈现的是一种完全信任的姿态。

他独特的温暖是,用手掌勾住了洛云郅的拇指尖尖。

细腻柔软的指腹,一点点触碰着手指。

洛云郅柔情万分。

总感觉好像在哪里见到他。

透彻、干净。

像是在照镜子。

湿漉漉、清透透的。

是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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