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第一次先生不知道,不然估计又要说她了……
白筱薇到了公司,工作到中午后,拒绝了同事一起午餐的邀请,见左右没人了,才拿了保温壶直上秦霁闻的那层。
也不知道现在秦霁闻在不在办公室,要是不在的话,她这汤怎么办?
就放在秦霁闻办公室吗?
还好等她敲响秦霁闻办公室的门,发现他在公司。
“这个听说祛疤效果很好,你喝了试试。”
白筱薇连忙关上门进去,把自己的保温壶放到他办公桌上。
秦霁闻从文件里抬起头,就看到她打开盖子,里面热气腾腾,还有药材香气。
“祛疤?”他笑道:“没关系的,伤口在头发里,就算留疤也看不到的。”
白筱薇很坚持:“不行,看不到也留疤了。”
她希望的是不要留疤。
秦霁闻那纯纯就是无妄之灾,她可不希望这种事给他留下疤痕。
“诶,你没听过吗?”秦霁闻看了眼送到面前的热汤,望向她道:“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他的语气似乎话里有话。
然而白筱薇没深想。
“伤疤,是破坏帅哥的利器。”她催促:“这汤也不见得有用,但你喝了我会安心点。”
像秦霁闻这样的帅哥,就该白璧无瑕。
如果因为她有了疤痕,她绝对会非常过意不去的。
至于汤有没有用,她也只能向上天祈祷了。
秦霁闻只好拿起汤勺,听到她的话,失笑:“我在你眼中算帅哥?多帅?有男明星、男模特那么帅吗?”
白筱薇有种自己在哄孤儿院小朋友的错觉。
“你先喝一口吧……帅,你比他们帅。”
秦霁闻的外形确实无可挑剔,而且虽然看着斯文,但长期锻炼,身材也是真的很好。
白筱薇做设计的,也会接触男模女模。
目前生活中,就两个男人力压男模身材无压力。
一个是秦烈。一个就是秦霁闻。
其实秦家堂兄弟的身材都很不错。
但秦烈一眼看过去就会让人觉得气场太过冷厉伤人。
这样的人,就算走t台,也能走出一种要把台下观众一股脑丢去填海喂鲨鱼的即视感。
秦霁闻就平易近人得多,属于人缘好气质佳,身上书卷气很浓郁。
秦霁闻听到她的话,眸光闪动了下,一口气喝了半罐,才问:“我这话可能比较冒犯,但……从你前男友看,你……怎么会喜欢他的?”
这是秦霁闻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对方扔人堆里,可能算是小帅吧。
秦霁闻虽然无法欣赏那样的长相,但也看得出来,对方如果捯饬一下,去选个秀出个道,红不红不说,但应该没问题。
主要还是对方气质太恶劣,完全影响了五官和美感。
白筱薇滞了下,挠了挠后脑勺。
“倒也不冒犯……”她叹了口气,“其实就是,年轻时眼瞎……”
她现在才知道,那些劝不要早恋的话,其实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也不是说绝对不能早恋,要是人对,那也没有问题。
但太过年轻,没有人生经验,往往不会看人,也不知道如何去看一个人。
她喜欢什么样的
如果对方又很能装很会演,在达到目的之前不断伪装自己,年轻女孩确实很容易落入陷阱。
还好,她跟杨鸿轩交往的时候,一直不肯进行亲密行为,那时候是觉得年纪还小,想等长大点,两人都更成熟再发展。
可杨鸿轩等不了。
她那天给别人的补课赚外快的课程取消了,她就早早回去,却撞见了杨鸿轩跟白欣欣两人没穿衣服在……
从那之后,她就坚定要跟杨鸿轩分手。
无论杨鸿轩怎么跟她解释是白欣欣勾搭他,还是说那时喝酒了。
最后,杨鸿轩恼羞成怒把这一切都怪到了她头上。
“如果不是你不肯给我,我有必要找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