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2)

“大郎,中了,中了。”

十来岁的贾权的眼睛就是亮,一眼就看到榜首上写着大兴石仲魁、石伯谦的名字。

“恭喜大郎、贺喜大郎。”

福叔也跟着拱手作礼恭贺起来。

石仲魁楞了几下,心里不由佩服起于洪高,自己有把握一定能过府试,但再次得第一不仅是运气,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在。

忙对福叔回礼道,“侥幸,侥幸而已。”

“大郎太过谦虚了,县试案首,加府试案首,这可不是侥幸二字能形容的。”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有人惊呼道,“年兄就是连中两元的石伯谦?”

“侥幸,侥幸”,石仲魁忙谦虚起来,然后抱拳对着周围连连作揖。

读书人嫉妒起来,说不定就因为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就记恨你一辈子。

前有周公瑾,后有武大郎。

文人的笔,杀人的刀。

“各位同年还请赎罪,小弟还要赶着回大兴祭拜父母告知此事,族中长辈也在等着我,赎罪、赎罪。”

见石仲魁用这理由,不仅没人觉得他怠慢自己,嘴上还得夸赞他孝顺。

而石仲魁明明没什么正经的长辈了,但他就是不说自己亲族无人。

在这个亲亲必须相隐,告发亲人反而是罪过,族权大于大多数王法的年代,家族是约束,却也是助力。

外人觉得你族人多,想对付你,肯定就有顾忌。

加上福叔带着小厮,一副家奴的表现,顿时让周围的生员,不仅相送,还连连祝贺他两夺案首。

至于贾权,此时更是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为了今年的桃脯,贾权就差一路把他送到大兴县了。

被缠的没办法,石仲魁只能保证道,“权哥儿放心,今年的果脯必然不少于去年的数量。”

得了保证,贾权虽然可惜没能多要点,但他也没过多纠缠,毕竟此时的石仲魁已经不是自己能比拟的了。

而且3两银子的收入,比得上他家以往几个月的收入了。

再说,等到果脯上市时,说不定石大郎手里会有更多货。

这么一想,贾权就在心里求老天保佑石仲魁考上秀才,甚至是举人。

而对此时的石仲魁来说,多卖几百斤果脯,根本不叫事。

8月要是能院试、乡试连过,自己就是举人了。

卖一些果脯,只要去通州漕运码头走一圈,即便是带回几千斤,都不会引起注意。

被福叔热情的送上马车,石仲魁无奈的笑着摇摇头。

老人家的心思无非是想把自己三儿子,送到他这里当小厮,未来要是能混个管家当当就更好了。

石仲魁其实不介意福叔那点小心思,不仅是自己之后几个月里,有机会观察和考验福叔的小儿子。

还因为与其去人市买个管家回来,还不如找知根知底的人来做。

但石仲魁没想到的是,他连中县试、院试案首的事,居然传进了荣国府。

石仲魁出名,贾宝玉挨打

而且,报信的还不是贾权,而是因为于洪高的关系,而去工部当小吏的那个私塾老先生。

贾政作为工部五品员外郎,虽然平时不太管事,也没什么事让他管。

但一心向往科举却没机会去考的他,别说老秀才因为是石仲魁的启蒙先生,而传的差不多人尽皆知。

就是没老秀才,贾政自己也会关心每年的科考。

现在出了连中两元的案首,再想想自己那个已经早逝的大儿子,还有已经11岁,却连一部论语都背不下来,整日混迹在女儿堆里的小儿子。

心里不由冒起一股无名之火。

ps:有说林黛玉是5岁、7岁进荣国府的,但作者更倾向于林黛玉5岁上学,6、7岁母亲早亡,8岁师从贾雨村启蒙,隔年9岁时的4、5月一进荣国府。

年末林如海病逝,贾琏陪她回去祭拜,之后常住荣国府。

也就是说林黛玉此时已经在贾府一年,已经10岁,贾宝玉在原文中明确说过比林黛玉大一岁,也就是11岁。

问题是薛宝钗。

原文中写过贾雨村审薛蟠的官司之时薛蟠已经15岁,然后进京,薛宝钗又比薛蟠小两岁,也就是13岁。

如果林黛玉5或者7岁,贾宝玉6岁或者8岁,那薛宝钗就比贾宝玉大7岁或者5岁。

两人结婚时,贾宝玉18岁的话,薛宝钗就23或者25岁了,这种年龄差如何等的起?

所以,本文中林黛玉10岁、贾宝玉11岁,薛宝钗14岁。

而且薛宝钗去年进京时13岁待选,年龄也刚好适合。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