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2/2)

这些烂仔都出于保护自己‘贩毒者’身份的目的,绝不会配合警方——全是从小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最懂得如何跟警方周旋。

九叔长叹一口气,其他探员们脸色也变得格外难看。

家怡抱胸站在边上,忽然开口道:

“之前方镇岳督察在英国进修时,曾遇到过一个案子,案子中受害者被发现时,被凶手专门摆成跪伏姿势。

“wagner督察,我们可以请方督察跟我们分享一下英国这个案子吗?或许了解一下两个案子是否有些类似之处,可以作为参考。”

所有探员们都抬起头,目光灼灼看向家怡。

家怡则直视wagner,低声继续道:“哪怕有一点希望,哪怕多一点点线索。”

“……”wagner抿了抿唇,轻轻点了头。

……

……

方镇岳明明只离开一个多月而已,再回到b组办公室时,却彷如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站在办公室门口,努力接受这里已经不是自己办公室的事实。

公桌上摆着些杂物,取代了每天上午和下午都满满当当的美食。

大概是最近工作实在太过忙碌,桌上的鲜花已经有些蔫了,清香也减淡。往日喜爱抽空照顾它们的人,此刻正皱着眉头,一脸苦恼地望着他。

方镇岳捋了下短发,朝着家怡点点头,转头盯着白板看了一会儿,又阅读熟悉了下案宗,这才将目光落向wagner,低声道:

“伦敦警方最初对‘伦敦小镇母子被杀案’凶手的判断,是已非初次杀人。但后续捉捕过程中,因为怀疑凶手是退休警察,或者离职警察,因此重新判定,觉得凶手初次杀人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

“只有凶手是警察,才可能第一次杀人时,就做的那样‘好’。

“但是这个案子,我们仍可以常规逻辑来判断。一个人杀人时可以如此冷静地实施惩罚流程,不急躁,且果决,那么答案倾向于:凶手并非第一次杀人。”

家怡点点头,在白板上凶手后方补充几个字:

【非初次杀人】

“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方镇岳说着伸出食指,朝其他人望去。

“在旧案中,寻找类似的凶手。喜欢用木棍殴打他人,以作惩罚的。或者喜欢用细长条的特殊凶器伤人的。”家怡说罢,立即转头朝刘嘉明点头。

“yes,ada”刘嘉明立即应声,离开办公室去检索旧案。

家怡忽然就觉得思路被打开了,她目送刘嘉明离开后,转回头又望向方镇岳: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凶手从来没被捉到过。”

两人对视几秒,方镇岳点了点头,“是的。”

其他人又思索了一会儿,才隐约想明白。

“你是说,一直有人替他顶罪的那种……有权势者?”wagner抱胸站在墙边,目光在家怡和方镇岳之间梭巡。

“香江这些年扫黑除恶很有成效,但并不是说香江就彻底没有恶人了。有权的人仍在,只是已经想尽各种办法将自己隐藏了起来,或者通过一些手段洗白。”

方镇岳转头看向易家怡,“这样有权势的人很多,但如果将目标放在这样的一群人上,相比于油麻地所有烂仔,仍算缩小了范围。”

九叔坐直身体,只要不是漫无目的地去查所有混街头的烂仔,就是好事!

家怡点了点头,补充道:“根据对凶手行为的分析,也可判定其是一个拥有权力,想要通过这样的手段,展示自己的权力的人。”

方镇岳接话道:

“‘伦敦小镇母子被杀案’中的凶手,随着年龄渐老,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在减弱,所以当那位母亲拒绝他时,他感到自己被挑衅,被冒犯,因此谋划杀掉了那位可怜的母亲。

“但b组现在正侦缉的‘跪尸案’一定有区别。

“最明确的差异,就是死者并非单身母亲和幼子这样的弱者,而是一个壮年男性。

“凶手如果只是需要通过杀人来彰显自己的‘力量’和‘权力’,他没必要选择一个这样的目标。”

“既然凶手选择了这样一个不符合‘弱者’标签的受害者,那么就说明,死者和凶手之间有强联系。凶手杀死秋仔,是有唯一性的一个理由的。

“通过杀死秋仔来展现自己的‘权力’,只是顺势为之。”

家怡双手攥在一起,大脑飞速运转。

心流影像中,凶手业叔曾经提及‘吃里扒外’这个词,所以……受害者秋仔到底做了什么吃里扒外的事?

“有没有可能是他发现了贩度团伙,所以导致被灭口?”三福试探性地开口。

如果判断是有权势的人,那么是否就排除掉了烂仔杀人,也排除掉了个人杀人行为?

家怡摇了摇头,受害者死前曾向凶手求饶,喊的就是‘业叔,我没有’。以此可以判断,死者一定是认识凶手的,不可能是偶然撞见。

“如果只是偶然发现的话,杀掉就好了,为什么要费尽心力的留下左颈、右颈和头顶这么多伤痕呢?”方镇岳转头望向三福。

家怡立即附和:

“这些伤痕太像‘鞭挞’之类,有仪式感的杀人方法了。如果不是同伙,真有必要这样费周章的杀人吗?”

“有没有可能是某种邪教仪式呢?”gary继续发散。

方镇岳摇头,就算是发散推理,也要至少有两点线索可以导出同一个结论才行。‘邪教仪式’这种说法没有任何其他佐证,未免太无依据了,在案件查探初期,还是不要做这种太‘飞’的想象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