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坐请坐。”请易家怡三人入座后,红毛又转头吩咐马仔:“去泡点茶啦。”
“不用忙了,我们只问几个问题。”家怡看着他们都嫌累,忙招呼红毛不要再折腾。
“好哇,ada你问嘛。”红毛笑着坐在沙发上,本能地一条腿往沙发上踩。看了看坐得端正的易家怡,又默默将腿放了下去。
问询出乎意料地顺利,红毛一眼就认出照片中的死者,他对死者小臂上的纹身印象很深刻,一朵黑色的玫瑰,还挺fashion的。
至于后来跟‘黑玫瑰’一起喝酒、一起跳舞、一起离开的女人,红毛更加知道是谁了。
凶手并非随便来美杜莎玩的女客人,更不是美杜莎的酒小姐一类,她是经朋友介绍来夜总会当托的——
这种地方嘛,主要其实就是赚男客的钱。
但要想男客常来玩,必须得有靓妹才行啊。光有在夜总会唱歌、陪酒的妹仔还不够,得还有许多优质的女客人,才能吸引那些爱靓妹的男客们流连忘返嘛。
但每天哪有那么多优质的女客来夜总会唱歌摇摆嘛,当然就要花钱请一些小妹仔来赚外快喽——她们不需要真的陪酒或者干嘛,就来坐上1个小时,玩一会儿呢,就可以拿到一份红包了。
凶手就是经朋友介绍来这里赚外快的——
叫白菊凤,22岁,听说准备去日本捞金,到那边生活需要钱,所以接了些赚快钱的活。
不需要家怡开口,红毛已经率先拿起座机,帮易家怡打电话给介绍凶手来美杜莎夜总会的靓妹,三下五除二就以‘想追求’为由,要到了凶手的电话和地址。
帅帅地将写了电话和地址的纸条往易家怡面前一递,红毛笑嘻嘻道:“ada,你看我有没有机会给你做‘神探助手’哇?不是好多电影都会那样拍,大侦探身边有个风流搭档嘛。”
“你放尊重点。”乔治从边上探出手抢过纸条,瞪眼睛警示道。
家怡倒不甚在意,她笑笑站起身,“多谢你。”
随即接了红毛递过来的名片,揣在兜里后才出门。
岳哥都有好多线人的,她还跟着去见过,社会上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认识,才能了解各行各业的八卦和消息嘛。
做警察的呢,就是要耳听八方、眼观六路的。
家怡带队离开,才关上房门,就听到屋内一阵鬼哭狼嚎:
“嗷嗷嗷~ada易坐过的沙发!”
“你们看没看到啊?ada易收下了我的名片啊!妥善地放进兜囊啊!哈哈哈……”
“哇!ada好正点啊,比报纸上靓不知道多少倍啊!”
“靓绝香江!”
“靓绝亚洲哇~”
“可惜她没有喝我给她泡的茶啊……”
“自己留着喝吧,哈哈哈,她收了我的名片,说不定回头真的会给call我哦~哈哈……”
门外等电梯的三人:“……”
家怡面上有些不自在地泛红,要笑不笑地摸了摸耳朵。
电梯还没到,嘎吱嘎吱地慢慢上行,等得乔治不耐烦,终于忍不住,转头锤了下衰仔们的房门,吼道:
“你们低点音量,不要扰民。”
“知道了,阿sir——!”室内立即传来高声应和。
乔治无奈地皱眉,家怡看他这个样子,忍不住挑起唇角。
……
三人步出大厦时,小雨忽然转大。
在大厦内仰头看了会儿天,家怡便做决定冒雨捉凶。
身后电梯忽然叮一声响,红毛拎着两把破伞追出来。
“ada,我翻了半天,就这两把伞了,你们不要嫌弃啊,拿去用啦。”
家怡看一眼红毛递过来的两把伞,抿唇道:“我们把伞都拿走了,你们怎么办?”
红毛似乎完全没想到她居然反过来关心他们,那张混不吝的黑脸居然露出扭捏表情,“靓仔从来都不打伞的嘛!像我们这种人,要狠的,ada,打伞了,别人就不害怕了。”
“是不是在室内,黑天也要戴墨镜啊?”家怡爽快地接过伞。
“哈哈哈,没错啦。”红毛被逗笑,摸着后脑勺笑得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我们用过后会放在油麻地警署,你们记得来取。”家怡将一把伞递给梁书乐,转头对红毛最后叮嘱。
“知道了,ada。”红毛自认为很帅地跟易家怡摆手,之后也不走,只站在原地看他们仨。
梁书乐撑起伞,将自己和乔治罩在伞下,家怡一人撑其中较小的伞,率先一步走入暴雨中。
红毛看着冲入雨幕的三位警官背影,风吹得雨水斜斜浇洒,三人却仍身姿笔挺。
也不知道是警察走路本就这样挺胸抬头呢,还是故意在他们这些衰仔面前摆出如松如钟姿态,总之……还蛮帅啦。
直到三人的身影融入雨幕再分辨不清,红毛才折返。
走两步又忍不住回头,忽然生出些向往,拱得他胸膛里那颗心东奔西撞地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