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2/2)

听到邻桌说她们也要去面试合唱团,也只是笑了笑:“我看到了哈拉登和维奇伍德的名字了…维奇伍德真的只是陪哈拉登吗?”

邻桌立刻活跃地说:“没错,维奇伍德并不擅长唱歌,我听说她更擅长弹竖琴,早就打定主意要参加乐团了…如果不是因为哈拉登,她可不会报名合唱团。”

薇薇安所在的这个班,有一些女孩儿很讨好伊丽莎白·哈拉登,但更多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她。说的更明白一些,伊丽莎白·哈拉登也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就算她是侯爵千金,有一个百万富翁的外祖父,那又和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呢?

是能把贵族身份给其他人,还是能够将她那预计中十分庞大的嫁妆分享?别说不能了,就是能够,她本人恐怕也不愿意吧。

当然,若真的成为她的好朋友,有机会让家里搭上她家,或者她外公家的线。又或者随她进出那些最豪华的地方,认识最优质的男青年,解决女孩儿们最关注的婚姻大事——那倒是不错,这其实也是埃米莉为代表的女孩子讨好她的原因。

至于其他不在乎她的人,有的是没有那么多想法,毕竟都是11到14岁大小的女孩儿,也没怎么见过外面的世界——像她们这种出身于富裕家庭的孩子,就很容易两个极端,要么极端早熟,早早计划起自己的未来,要么其实是比同龄人懵懂的。

还有的不在乎的人,则是不需要伊丽莎白·哈拉登可能带来的那些好处…她们的家庭或许不如伊丽莎白·哈拉登,但也挺不错的,像她们这样当然不用讨好她了。

而对于不在乎伊丽莎白·哈拉登的人,她的性格就很讨人厌了…能来北美林堡学院上学的女孩儿,谁在家时还不是一个小公主了呢?

薇薇安的邻桌就是这样的,不怎么喜欢伊丽莎白——但她挺喜欢薇薇安的,至少是有好感,想做朋友的。非要说原因,大半还是薇薇安长得漂亮,毕竟在大家还不熟的情况下,能加分的部分就是印象分了。

和邻桌简单地聊了几句,薇薇安就离开了教室,和她前后脚走的就是伊丽莎白·哈拉登和埃米莉·维奇伍德,她们都是去海德利斯夫人那儿参加合唱团面试的。

面试人数总共11人,说起来其实也不多。海德利斯夫人就在音乐教室里,找了合唱团一个高年级的女孩儿弹钢琴,而她则是专心试这些面试女孩儿的音。

面试的先后顺序并不管年级高低,而是按照‘名’的首字母排序。按照这个排序的话,薇薇安就挺靠后的了,能比她更靠后的就只有伊丽莎白和一个名叫泽西雅的女孩儿。至于埃米莉,她的‘名’首字母是第一个,她也是唯一一个‘a’字母开头的,所以她就是第一个面试的。

面试的时候,除了被面试的那个学生,其他人也没有呆在外面,而是就呆在一旁,靠墙站成一排。这样倒是让薇薇安提前知道了海德利斯夫人是怎么面试的——其实很简单,她首先让埃米莉跟着钢琴来。

钢琴弹哪个音,她就唱哪个音,这是测试音感和音准。也顺便听了音色,试出了高音和低音的极限与表现。

这一套练完,还可以唱一首歌,这是半自选的。如果不需要伴奏,那想唱什么曲子都行,如果需要伴奏,就只能在弹钢琴的高年级女孩儿的琴谱里选了,琴谱之外就是她不熟,甚至不会的了。

埃米莉作为第一个面试者,她的表现薇薇安看在眼里,不能说差,但确实普通——女学生们中学唱歌、练唱歌的人太多了,她又不是那种天赋异禀的选手,在其中就只能说不出挑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她本来就是‘陪太子读书’的,选不上又不用遗憾。

而且作为第一个,表现如此‘平平无奇’,既不怕被前面人对比,也给后面的人松了口气,她感觉还行,其他人也感激她。

而从埃米莉之后,第二个人就不同了。果然敢于来参与合唱团选拔的,都是自信自己唱的比较好,或者对唱歌是真的热爱的(一般真的热爱的话,就会练习更多,水平也就高了)。

她的音准、音色各方面都不错,看得出来基础打的很扎实,在业余选手中算是很好了。她再开口唱歌,唱了一首如今挺有名的曲子《爸爸给我买只小狗狗》,唱的也很动听…这一下让大家稍稍放松的心又紧张了起来。

之后一个又一个的面试者,其实都能看出水平不错,不见得每个人都有第二个的水平,甚至更高,但就算差也不会差的太远。所以只要正常发挥,没有因为紧张而发挥失常,看起来就会挺有竞争力的。

最后,半个多小时后,终于轮到薇薇安了。

她调整了几下呼吸,就站在了钢琴旁、海德利斯夫人面前,一开始的测试没什么,薇薇安和其他人一样,放开嗓子发声就是了。海德利斯夫人听她发声,表面上没说什么,心里先点了点头。

虽然对专业人士来说,没什么唱一个声就能知道好坏的说法——芸芸众生、歌者如云,唱一个‘啊——’就能和别人不同的,那真是万里挑一!而唱‘哆啦咪发’这些就能和别人不一样,令人印象深刻的,也至少是千里挑一了。

要知道一个人唱的好不好,最好还是要正式唱一曲才最明白。

但是,也不是说什么东西都听不出来。至少海德利斯夫人确定了薇薇安音准很好,本身音色上佳,音域也是很宽阔的——在包括薇薇安在内,已经面试的9个学生中,她这方面的条件是最好的。

“那么…接下来唱歌,需要伴奏吗?”海德利斯夫人问她。

薇薇安摇摇头,她太满意自己这辈子的嗓子了,而且对自己找音准的能力有信心。这种面试的场合,需要最大限度展示自己本身的时候,就不用伴奏了。

“是的,夫人,我不需要伴奏…嗯,我唱一支外国民歌,是我听一个流浪歌手唱过的,我给翻译了和礼兰歌词。”

此乃谎言!

实际上薇薇安打算唱的是《斯卡布罗集市》…薇薇安早就发现了,和礼兰真不愧是捏他自英国,这个时代也不愧雷同维多利亚初期,艺术审美各方面真的很像。也就是说,大家接受的音乐风格上也和19世纪维多利亚初期的英国很像。

大而化之的说,其实就是‘浪漫主义’!当时是浪漫主义席卷艺术界的时节,音乐也是艺术的一种而已。

要说风格可能不太熟悉,但要提到风格的代表人物、代表作品,应该就清楚了——代表人物有舒伯特、罗西尼、门德尔松、肖邦、李斯特等等,代表作品的话,那些著名的琴曲先不说,只说‘歌剧’,就有《卡门》、《尼伯龙根的指环》、《蝴蝶夫人》、《图兰朵》等。

至于说《斯卡布罗集市》的风格在现在的和礼兰能不能被接受,薇薇安觉得是能的。虽说《斯卡布罗集市》几经改编,是属于现代的歌。但底子始终是一首中世纪就流行于英格兰的民谣歌曲,其中曲子本身又还要更古老一些。

以薇薇安对此时音乐的了解,她只要稍稍改一下《斯卡布罗集市》中过于现代的唱腔,增加一些此时唱腔的特点(无论是歌剧的,还是通俗流行的),就是很优秀的作品了。

在她以‘和礼兰’语翻译了歌词之后,已经在奥斯汀家唱过了。奥斯汀夫妇听过,有限的几个亲朋也听过,可以说是博得了满堂彩!

现在唱这支歌,她也一点儿不怯。

“斯卡布罗集市,您正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请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她曾经是我的真爱。请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海德利斯夫人愣住了,首先是觉得耳目一新。她完全相信薇薇安的说法了,这是一首流落民间的古老歌谣…其中不加雕琢的情感,与不需要强求,自然而然就充盈其间的诗意,真是当下的词曲作家难以人工琢磨出的!

相比起这样的作品,当代的作品大多匠气十足!

再然后,她听到了薇薇安的歌声——这是一个秋天的午后,阳光明亮,宽敞的房子里,两侧的窗户对开,让人可以很清楚地听到远方的风声。而房间里的歌唱声,也可以乘着风飘散而去,来无踪影、去如微尘。

诗意、忧伤,被少女唱的如诉如泣,以至于有令人落泪的力量,而又不知道为什么要落泪。

这个时候,可以说是‘专业人士’的海德利斯夫人,似乎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好的演唱真有这样的奇迹——她能将低声哼唱,变得犹如大江大河流去,宏大之声振聋发聩!又能让天地间的杂音消失,只剩下杂音里那一缕乐音,挥之不去、念念不忘。

海德利斯夫人听过太多歌唱家的现场演绎了,但或许是很多成名以后的歌唱家也逐渐流于庸俗,技巧胜过了感情。现在她听这个少女唱歌,真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动。

薇薇安的歌声里有种独特的东西,这不在于她的技巧娴熟、音色优美,当然,那些也很重要——但在海德利斯夫人这样专业的音乐教师来说,那些都可以在别人身上找到,哪怕难得,但也只是难得而已。

最独特的似乎是她那挥洒自如的情感表达?但又似乎不只是那样。更像是一个综合了唱腔、呼吸、情感等多方面,最终成就的一个整体,令人感动。

海德利斯夫人倒是没想错,所谓的‘浪漫主义音乐’,本质上也是音乐艺术更加着重于抒发自身情感的一种发展。过去自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人文领域萌发的向‘人’自身探索的倾向,经历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和古典主义时期积累,最终在浪漫主义时期来到了一个新高峰!

浪漫主义时期就是架在古典与现代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