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2)

啊!明白了!

他带着她快速走到街道边,在狗仔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赶紧开了副驾座的车门,让她上车。

他再从车头前绕到驾驶座,此时已经有人发现他出来了,狂奔过来,闪光灯直闪。

肯尼思看来对这种情况已经过分熟悉,上车之后,立即打火,一脚油门踩下,汽车很快蹿了出去。

哇哦!

张文雅都惊呆了。

“你每次都要这么出门吗?”

“差不多,只是平时不会有这么多人。你去我公寓的时候没有留意吗?”

“什么?”她愣愣的问。

“公寓外面有人拿着相机,一般最少有两个。”他很平静的叙述,“你一个人去的时候不用担心,没人在意你。”

接着他高兴了一点,扭头瞥她一眼,“我很高兴你今天去了我的公寓。我还真以为泰德叔叔有什么文件要在周末送给我呢!”

她顿时哈哈大笑,问:“是不是很惊喜?”

“非常惊喜。”

纽约街头到处是车,周末犹甚。

车速慢了下来。

“这几天你怎么样?听说你已经不去国会大厦了,为什么?”

“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

“我想知道的事情就会知道。”他很坦然。

确实,这对他来说不算个事。

她想了一下,“诺顿参议员的行政主任把我调去隔壁辛格议员办公室,我很生气,不想去了。”

肯尼思不明白,“为什么?我是说,实习生虽然一般不换办公室,但也不是从来没有。”

“我知道。”她皱眉,“他想约我,可又很虚伪。他偷听了你打给我的电话!”必须给斯科特上上眼药!

这事儿一点也不复杂,肯尼思略一想想也就明白了。

“别担心,我会留意他的。我还关心,你拿到你的支票了吗?”

“拿到了。”一百美元虽少,可她也不会不要的好吗,这是她劳动所得!

洛克菲勒中心很大。

刚从地下车库坐电梯上来,张文雅已经搞不清楚方向了。

小肯尼思今天穿的很休闲,没有穿西服套装,而是穿了一件灯芯绒宽松夹克外套,一条天鹅绒宽松长裤,九十年代美国的穿衣风格就是宽松、硬朗,连女式外套都很硬朗。他戴着一顶无檐毛线帽,脖子上随意的搭着一条彩色竖条羊毛围巾。

张文雅穿了一件不知名牌子的黑色羊绒大衣,衣料不太好,版型还不错,没扣扣子,露出里面的白色v领毛衣,斜斜戴着一顶雪松绿的贝雷帽。

大衣里背着一个十分学生气的方型皮革包,款式是大牌的,但皮革只是人造革,看着就像仿品。

肯尼思觉得她也太孩子气了,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

立即拖着她到楼上的高级成衣旗舰店,从头到脚买了一套新衣、新鞋、新包。

张文雅先是不服气:我穿的有那么糟糕吗?

等换了一套出来,不得不承认,贵有贵的道理。

小肯尼思的眼光也很好,进了店没让她自己挑,三下两下就从衣架上抽出两件大衣、两条长裤、四件毛衣、三双鞋,让女店员带她去试衣。

她糊里糊涂的被塞进试衣间——高档成衣店的试衣间有这、么、大!有舒适的换衣凳,三面落地镜,还可以随时叫女店员换合适的尺码。

看了一眼标价牌:好家伙!都不会数到底有几位数了!

换好了出来,肯尼思又随手递给她一只小巧的真皮手提包。

以满意的眼光打量她一番,拿出钱包,抽了一张卡递给店员。

换上新衣的张文雅看上去跟任何一位曼哈顿名媛也没有什么分别了。

有点不太习惯呢。

作者有话说:

奥黛丽粉和梦露粉撕得不可开交,陈年八卦太迷人了。

◎简简单单张文雅◎

唯一没有换的就是那顶贝雷帽, 不过,此时有点不搭,张文雅戴上贝雷帽, 看看不太合适, 又取下来,塞到装有换下来的大衣的购物袋里。

“这些,明天送去你的酒店。”小肯尼思找店员要了便签纸, 写下她住的酒店名字和房间号、她的姓。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