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会是比别的男人更好的男人吗?至少现在很好,比大部分男人都好,但结婚……结婚是更重要的改变,他们现在才刚开始同居,还要再过一段时间,她才能决定呢。
“再过几个月,至少要到暑假之后我才能决定。我还不知道你能不能做个……好丈夫。”
“我会是一个好丈夫,我发誓。”肯尼思急急忙忙的说。
“好听的话谁都会说。”
“这是事实,不是什么哄你开心的‘好听话’。”他低头吻她,一下一下的啄吻在她唇上。“我想要你属于我,完完全全的属于我。”
“噢,那不行。”她小声嘟囔。
“什么?”他惊讶的看着她,停下舞步,“你说什么?”
“你这话说的我不喜欢,我可是女王。应该是你属于我,完完全全的属于我。”她仰着脸,一双明眸在灯光下亮晶晶的闪着星光。
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万分欢快,“是的,我说错了。我属于你,完完全全的属于你。所以,我们应该早一点结婚,你说,对吗?”
双手捧着她的小脸,以无限的柔情亲吻她,深深的吻她。
周六,王室婚礼当天。
早上,张文雅醒了。
昨晚很愉快,床上运动质量很高。
未婚夫不在床上,大概已经下楼晨跑去了。
床头柜上放着他留的字条,字写的很好看:
honey,早安。
天气晴朗,希望你有美妙的一天。
全身心爱你的约翰。
她快乐的在字条上亲吻了一下,放回床头柜上。
起床洗漱。
公爵府邸的司机会在八点半开车送他们去温莎城堡,结婚仪式十一点开始。好在今天的结婚仪式只需要穿套装即可,也不需要戴首饰什么的,张文雅理解就是比平时逛街的打扮稍微隆重一点即可。
洗漱过后,玛雅已经来了,从衣柜里挑出造型师搭配好的两套套装,问:“哪一套?”
都是美国品牌的套装,都有点过于沉闷,她其实不太喜欢。
她带了整整三个大行李箱的衣服鞋帽,选择很多。
作者有话说:
小肯:拿捏住正宫之位。
◎最炫民族风◎
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带花边的真丝白衬衫, 一件蒂芙尼蓝的缎子短外套,一条张晓峰这次来英国带来的宋代三裥裙。
说到这儿,渣爸爸可真是中国民族服饰的营销专家了, 上次带了一打明代马面裙, 每一件都做工精致,堪称艺术品,这次又带了两打宋代三裥裙, 也是件件精致。
相对于马面裙来说,三裥裙几乎跟现代裹裙毫无分别,时髦得你都不相信这是一千多年前中国女性穿着的裙子。三裥裙是一片式的裹裙,在裙子的前面、左右两边分别打褶, 比马面裙节省布料,款式更活泼, 以连接在裙片上的腰带在腰间束紧,还可以另外配腰带。
裙褶中可以绣花, 后裙片也可绣花, 即使全素面也很美。裙长可长可短,适用绝大部分场合,上班可穿, 旅游度假也可穿。张晓峰这次长短裙都带了。
张文雅挑了一件午夜蓝色的三裥裙, 裙褶中绣有花卉,裙长及踝,可以与蒂凡尼蓝缎子外套有色系的配套。
按规定要戴帽子,或者有装饰物的发带也行, 于是没有挑帽子, 挑了一条钉水晶和珍珠的发带, 黑发不管戴什么头饰都很搭, 可以充分显示头饰的美丽。
婚礼穿的随性一点,也不需要太华丽,毕竟今天的主角是新娘,不是她这个客人。
听说爱德华王子很爱即将成为王妃的未婚妻,为新娘设计了一套黑白珍珠首饰。还听说按照王室婚礼的传统,新娘应该佩戴自己家族的王冠,但新娘是平民出身,家里哪有王冠这种豪门珠宝呢,于是女王要借出一顶王冠给未来儿媳。
啧,就不知道铁公鸡女王这次会借出哪一顶王冠?
王室除了加冕王冠之外还有无数王冠,半圈的冠冕式头饰也多得不要不要的,只是当初王储妃戴安娜都很少能戴王室王冠,更别说现在的小儿媳了。
戴安娜是伯爵之女,当初跟王储举行“世纪婚礼”的时候戴的是自家的“斯宾塞王冠”,她去世后这顶王冠归还给娘家。
昨天的英国媒体都还在猜测她会戴哪一顶王冠参加婚宴,今天的早报又都是昨晚的王室舞会,结果重头戏不是即将结婚的爱德华王子,而是美国王子和中国女王。
英媒吹起来也是往死里吹的级别,虽然一边要彰显温莎王室的高贵,但另一边还要猛拍美国老表的马屁,但又想暗搓搓的损一下美国老表,于是总感觉有点撕裂。美国王子虽然高大英俊,头发茂密,但还不是中国女王的挂件,不然王室怎么可能邀请他。
张文雅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想着英媒可真逗,最大赢家或许是她?嘻嘻,那也不错。
马修打着呵欠进了餐厅,“早,阿妮娅。”
“早,公爵。”
他笑,“怎么突然用爵位称呼我?”
她笑吟吟的,“你今天要穿什么?”
“晨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