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名给了调查员,调查员下午便拿回两人的资料,朗先生看过之后,找来张文雅,给她看了两人的资料。
丽兹也是被解雇,这就很有意思了。
张文雅想了想,“丽兹也是因为投诉泰伦斯被解雇的吗?”
“不清楚,丽兹不肯说。你明天上午跟我一起去见见丽兹,看看能否说服她。”
“我以为有凯拉就够了。”
“凯拉没有证据。而且,我想让静水公司付出更多。”朗先生看着她,“显然静水公司不是第一次这么处理‘问题’了,而且也很可能不止泰伦斯一个男性主管,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糟透了!”
“那要怎么办?”
“怎么办?”他觉得这个问题有点意思,于是微微一笑,“我们不负责解决这个问题,只负责诉讼。你认为能根治吗?”
“不能,这是男性的劣根性。”
说的好。
“理论上应该是各州以法律条款的形式规定,只要是缴税的公司都必须让员工培训性|骚|扰课程,人事部门要合理处理性|骚|扰投诉。但是,”朗先生摇头,“男人的劣根性仍然无法彻底杜绝此事。”
“重点不还是他们知道很难受到惩罚吗?”
朗先生思忖片刻,“每个国家都有死刑,但恶性事件少了吗?”
张文雅想,这叫“偷换概念”。
“罪犯太多,就不需要警局、法院了吗?违法的人心存侥幸,觉得我不会这么倒霉。泰伦斯就是这么想的。丽兹没事,凯拉没事,芭芭拉他也会认为没事。我不懂,为什么静水公司不开除泰伦斯?他又不是重要到一定得留下他。”
“以什么理由解雇他?他肯定会起诉公司,相比之下,还是女职员比较好对付。”
啊,明白了。确实,丽兹忍了,凯拉跑了,他们又想如此拿捏芭芭拉。人性的劣根性也是如此,总是选择更好欺负的人拿捏。
朗先生这是用男人的思维方式来告诉她真相。嗐!她之前确实想不到,她前世一直是家庭主妇,这一世又一直在学校里,确实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么运转的。
肯尼思听了芭芭拉案的最新进展,也说:“应该提起集体诉讼,让静水公司多掏和解金。”
“可以吗?”
“可以。这些公司都不想上法庭。”
“我以为他们仗着有大律所的律师团为所欲为呢。”
“如果ac没有代理芭芭拉,是会如此。”
“我听说很多大律所都对ac深恶痛绝。”
“有吗?”
“没有吗?”
他笑,“地检署才对ac深恶痛绝。”
哈!有道理。她才去ac两周多,已经听闻ac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就是最爱跟政府打官司,公民权利方向也导致ac对上各州政府的案件特别多,就比如各州对于堕胎权的法律,共和党每年都会在各州搞事,试图推翻“罗诉韦德案”,如果共和党得逞了,那么ac就会同样搞事,直接跟州政府打官司。
各州有自己的法律,又有联邦法律,但有时候联邦法律在州内panpan不怎么管用,美国的法律体系异常复杂,又是案例法国家,独立战争以来两百多年积累了数不清的案。法律与时俱进,但法律也远远未能完善。
ac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免费代理,每年一亿多美元的捐款按需分配,人口少的州得到的拨款会少很多,人口少案件少,分部人手也少。总体来说ac的运行方法很合理,内部矛盾不大。
戈登先生不大瞧得起朗先生,两个人极少见面,就算在走廊上或是电梯里遇到,也从不说话。
戈登入职要早几年,资格最老的一个,大概一心以为自己熬资历能升职加薪吧,朗先生来了之后,戈登的脾气一年比一年暴躁,经常把实习生骂得狗血淋头。
ac女员工很多,人事部门、法律助理部门几乎全是女员工,实习生有男有女。一般来说,实习生不跟法律助理有什么私下来往,但对于人事助理,实习生们从不拒绝。
人事助理莱妮最近走路带风,她幸运的成了帮阿妮娅陛下办理手续的那个人,陛下,或者说肯尼思太太很温柔,不笑不说话,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子,很讨人喜欢。
分部主管阿姆斯特朗先生早就吩咐人事部做好了给张文雅的雇佣合同,莱妮甚至拿了合同给张文雅看。
“这不是违规了吗?”张文雅问。
“违规又不是违法,再说这不是什么秘密文件。阿姆斯特朗先生还问我,你喜不喜欢华盛顿分部。”莱妮笑得前仰后合,“他问的真好笑。”
她说的对。这不是什么秘密文件,看看呗。
ac给她开的条件很不错,连办公室的面积都写在合同里,年薪也比一般耶鲁法学院毕业生的年薪要高一成,第一年就能有十一万美元的年薪;因为美国各州有各州的律师执照,大部分州都只允许持有本州律师执照的律师执业,外国人只能在加州和纽约州考律师执照,但她要留在华盛顿分部也不是问题,可以给她配一个有马里兰州律师执照的律师搭档,一般律师异地打官司都是这么操作的。
给她配一间办公室,会跟另一名第一年律师共用一名法律助理,但会有一名专属秘书。
除了固定年薪之外,还有交通补贴、午餐补贴、通讯补贴,会给她配一部专用的工作手机、工作电脑。
医疗保险,包括牙医保险。
其他福利。
对她的要求则是一年内考下律师执照,她有三次机会。
就还行吧。对她的特殊待遇就是专门的办公室,第一年律师通常只有一个小小的格子间,工蜂一样挤在大办公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