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2)

在他的意识里,他一直把小哥儿当男人看, 男人手上起茧子, 这多正常的事儿。

“……”

陶竹有些无言:“我是把他当弟弟, 所以有些心疼。换做是你弟弟,你不心疼?”

“不心疼, 换做是我弟弟, 我肯定从小就让他干活, 学各种技能。”

黎荞实话实说。

“……那如果是咱们俩生的哥儿呢?”陶竹有些担忧。

这人喜欢他这种跟男人似的小哥儿, 该不会他将来养孩子也是这种审美吧。

“咱们的也一样。”黎荞听到“咱们俩生的”这几个字时忍不住笑,他抬头看向一旁的陶竹。

油灯下,陶竹的唇微微抿着,正扭头瞧着他,脸上带着担忧和震惊。

他的笑容不由扩大。

“如果是咱们的孩子,甭管是小哥儿还是女儿,我都会自小就让他们干活,学习各种技能。咱们俩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他们终有独自面对这世界的时候。”

“不能时时刻刻保护,却又把他们带到这世上,那咱们最该做的就是教会他们各种知识和技能。这才是真正的负责。”

在这个世界,律法不完善,生产力低下,身为普通小百姓日子艰难。

像是郑屠户那般,随意来个小地主他们家就扛不住了。

但做到高官也不保险,生死还不是人家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当然,皇帝也不是彻底就无忧了,朝代更替并不是新鲜事。

至于他上辈子,本以为好歹可以混个衣食无忧,结果末世来了。

所以,哪里都不是百分百安全,唯有一身技能,才最能让他安心。

陶竹:“……”

这一番说辞,逻辑上没有问题。

但关键是以这人的经历而言,不该有这一番感慨吧?

“你是觉得公婆从前太溺爱你了吗?”他忍不住问。

溺爱到不负责,这几个字没有他没有直接说出来。

“我只是觉得他们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却没能享福,实在是对不住他们。”

“所以咱们要记住这个教训,真正的爱孩子,是给他一身可以打破一切困境的能力。”

黎荞认真道。

他的竹哥儿有些敏感啊,得找补回来。

陶竹:“……”

行叭。

虽然依旧有些怪,但勉强也说得通。

不过若是小哥儿和姑娘天天干活学这个学那个,到时候被晒黑了,手粗糙了,就不好寻婆家了。

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遇他经历的那些。

不过,想到自己眉心那淡淡的痣和夜夜努力却毫无动静的肚子,算了,此时说这些太早,孩子一点儿影儿都没有。

他转了话题:“说起来,浅哥儿说今后他不买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了,他要买田地。”

“买田地?”黎荞诧异,乐得转了话题:“他买田地干什么?”

“他说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不保值,若是家里生意没了,这些东西也跟着成了废品。还不如买田地,就跟村长家那样,平日里可以种庄稼,遇见难事了,也能拿去卖钱。”

陶竹解释。

“浅哥儿经此一遭,的确长大了不少。”

“可不是。所以我想着,要不咱们先不盖房子了,咱们先买地?田地是最保值的东西了,这时候买地,还能种一茬红薯、玉米。”

陶竹道。

“你也被吓着啦?”黎荞赶紧给他算账:“盖房子用不了多少钱,咱们半个月就能攒出来。等盖房子的钱够了,咱们就买地。”

“可时间不等人,半个月后就真的太晚了。咱们种点红薯玉米,吃的时候就不用买了。”

虽然说红薯玉米是杂粮,价格比面粉便宜很多,但总得花钱不是。

而且,他家的人,饭量都大。

他身为小哥儿,饭量和男人的一样。

黎荞和黎大山更是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像是面条,他们一家子敞开肚子吃,一顿能吃掉二十斤。

当然,湿面条因为掺了水会比面粉沉。但若是加上吃的馒头饼子,那他家一天吃掉二十斤面粉轻轻松松。

一斤面粉,若是向乡亲们购买,价格比县城的便宜些,七八文钱一斤,二十斤就是一百五十文左右。

若是再加上每天都有的肉和鸡蛋,那一天光是吃饭就要吃掉二百文。

当然,他不是舍不得,他自己吃的也很开心。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