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龙主觉得,他和这位搭襟间,需要有点掩人耳目混淆视听的约会。
也需要为之后做的事,做一些铺垫。
不然到时候,这位看起来沉闷又内敛的外地人,说不定会被吓到。
“我可以带你去瞧瞧,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丽龙主拂过裙边的手,悄悄落到了路峥整理医药箱的手背上。
路峥的体温明显比穿着单薄的丽龙主高。
可能是出于想要取暖,也可能是好奇刚刚奇异的感觉,那一串小小的电流就好像在丽龙主身体里兜圈子跑了一周,最后灌进心里,痒酥酥的。
从未被人如此触碰过的丽龙主想和搭襟靠的更近一点。
雨小一点再走
路峥一向愿意做个钝感的人,但苏和小猫爪子般轻柔的指尖触碰他的一瞬间,手背上那一小块接壤的地方感官似乎被放大了数千倍,另一个人的皮肤肌理、温度异常鲜明。
这小神子身上每一处都极端的白,手也是,又白又凉,像玉雕。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里,太阳毒辣至极。
常在这地方经营生活的人,多是小麦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经常耕种做活的,浑身都已经是阳光淬炼的古铜色。
总之,不会像是苏和一般,白的好似许久没见过太阳,温室里生长的白色洋桔梗不过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觉得凶险的野外雨林,与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称。
迟迟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紧张的丽龙主动作更得寸进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过路峥的手背,灵巧的指尖,去探那冲锋衣干燥面料的袖口。
再继续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肤了。
察觉这些暗戳戳小动作,路教授借着整理医药箱的动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说的地方。”那甚至说是路峥的目标样地。
无论苏和是有意无意,路峥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只是在“装样子”,他不该也不能跟一个住在雨林里、对一个部落有特殊意义的人,有太多的牵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脏的心思,去揣测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丽龙主收回手,并不恼路峥行动上的退缩,外地人总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风的,”路峥收好医药箱,站在离苏和不远不近的地方,“过程可能有些无聊。”
尤其对在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来说。
“无聊?”丽龙主觉得路峥太小瞧他了,这世上最无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楼里有聊,更何况,“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无聊,我喜欢这样,哪怕你只是坐在这里,任我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