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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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第445章 结案焚烧案

&esp;&esp;册子很快便被找到了。

&esp;&esp;纸张泛黄,字迹从旧到新,封面上还有些许血渍。

&esp;&esp;厚厚的册子经历了时间和风波,从素州而来,到蕲州而止。

&esp;&esp;言淡翻看着内容,上边并未写明任何地点和姓名。

&esp;&esp;甚至可以说,内容颇有些不着边际,仿佛满篇胡言乱语一般。

&esp;&esp;比如‘使有田为人田,则无人十四心’,还有‘罪在森无一木,厉在力前。’

&esp;&esp;单单只看字面,是看不出表达意思的。

&esp;&esp;她并未慌乱,仔细研究了些许时候,慢慢看出了些许规律。

&esp;&esp;言淡想起此前某个案子中出现过的‘拆字法’,这是大凌军中曾流行过某种文字加密的方法,以用于战时传递消息。

&esp;&esp;按照记忆,她将拆字法应用在这些内容上。

&esp;&esp;‘使有田为人田,则无人十四心’。

&esp;&esp;‘人田’便是佃,代表租地耕种。

&esp;&esp;使有田为人田,曾经有田的人成了佃户。

&esp;&esp;‘人十四心’合在一起是个德字。

&esp;&esp;这句话想表达的意思是,有人无德,抢走了人原本的田,强迫对方成为佃户。

&esp;&esp;而‘罪在森无一木,厉在力前。’则说出了抢田人的身份。

&esp;&esp;‘森无一木’则为林,而厉在力前,是个励字。

&esp;&esp;‘罪在林励’,抢田人是林励。

&esp;&esp;整本册子记录下了这位名为林励的人,驱使手下在八埔县内为非作歹,他使诈让百姓欠下巨款,逼得对方以田抵押,强迫对方成为佃户为自己干活……

&esp;&esp;吴花花是素州昌黎郡八埔县人,从素州到蕲州路途遥远,她长途跋涉到此地,随身携带着这册子定是为了将这册子作为证据呈上公堂。

&esp;&esp;言淡推测她只是路过蕲州,原本的目的地应是紧靠蕲州侧边的京城。

&esp;&esp;谁知却在路途中被葛玉等人错杀,没能完成最初的使命。

&esp;&esp;这是如此的荒谬,又是这样的使人痛惜。

&esp;&esp;她心疼这个勇敢又坚韧带着重任跋山涉水的姑娘,心中决定一定要将这册子上所记录罪恶依法惩治,也算是完成受害者的遗愿。

&esp;&esp;既然下定决心要查新案,言淡熬夜迅速将杀人焚烧案的案卷整理完毕,第二日便递交给了总捕。

&esp;&esp;同时呈上这册子,说明了这是林励的犯罪证据。

&esp;&esp;“别急。”总捕雷阳按照拆字法的规律看了几页,他沉思片刻,“言捕头,我知晓这是你艰难找到的证据,但素州远在千里之外,而拿着这册子的人已身亡,凭借册子里的内容,实在不足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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