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脸瞬间就火烧起来,被挚友看穿秘密并不好受。先是那淤青,紧接着是微博帐号的事,她对我的画风再熟悉不过,大概已经知道那就是我的帐号。并且在那之后她也真的见到了哥哥。她出众的推理能力早已经将这一串线索串联起来。
但唯有这件事,我可以给出确切的答复,我不愿再装:“我没有办法,因为我想要一直一直跟他在一起。”
她凝视水面的一只红蜻蜓。蜻蜓的翅膀近似透明,在夕阳的照射下,好像淡若无痕的血迹。过一会儿,她伸出左臂搂住我,也不讲话,只是用力搂了又搂。我被挤得摇来晃去,笑问她干嘛啦,她说:“那你最好要吃得多一点,长胖一点,这样至少健康……生命力茁壮。”
“好啦,我会努力的。”我承诺她。
“也要一直画下去,”她史无前例地如此坦率,“我喜欢你的画,你有天赋,你不要放弃。”
我伸出右手也揽住她作为回应。我们嘻嘻哈哈,继续谈论无厘头的话题,以此来抵抗离别,抵抗那种黑洞般吞噬所有一切的不确定性。
“美国是不是很远?”
“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吧。”
“哇,坐得屁股都扁掉。”
“扁成二次元的人了!”
于是在那个夏日,我以无泪的形式送别了我的天才女友。她有极其出众的逻辑能力,后来更是一路读到哲学博士,在异国的学术界大放异彩。我特别为她高兴。替她踢掉那块绊脚石,是我人生中做出的为数不多的正确选项。
她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常在课间操的间隙仰望天空,想象有一架飞机正离我远去,她也从小小的舷窗往下望,企图找我踪迹。但小镇的秋季天空那么辽阔,那么晴朗,更没有一个飞机场,让那架想象中的飞机留下线索一般的云,于是我的思念也渐渐断掉。
33、
这一楼回复评论。我没有忘记这是一个论坛,也没有在写小说。我会记得这些,会这么深刻地记得,只是因为我对记录有一种病态的执着。现如今我坐在昏暗的房间里,面前只有电脑发光,我在身边日记和画册堆成的尸骸之间走来走去,过往岁月悉数浮现。我多想真的再活一次,活在某一页的时光里。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如果这一切是小说或漫画该多好,我们轻易地活在某个世界,在光影或文字结束的瞬间消失。幕布黑掉,只剩观众或笑或哭的脸。
可是我真的活着。活着是残忍的,意味着你总要面对一种连续不断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