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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苗笙的那些行李都是他准备的,里边各种常用药膏、药粉一应俱全,都是最顶级的,瓶子上全都贴了醒目的标签,就怕对方用错。

他拿着“止血粉”那一瓶和一卷白布条跑过来,小心翼翼地给苗笙上药。

锋利的兵器有一点好,就是创口干净利落,利于愈合。

“看不出来这刀竟然这么快,这一两银子确实值了。”苗笙为了缓解尴尬,开始絮絮叨叨,“但你功夫行不行啊?可别没伤着别人,倒把自己给划伤了。”

“怎么会,我又不会用手去碰刀刃。”

苗笙:“……”

呵,贴心小厮,阴阳怪气起来也挺在行哈!

出了“含手指”那事,他有一阵子都避免去跟姜阿宝对视,伸着手随对方包扎,直到听见“好了”两字,才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食指上,然后就哽住了。

一点小口子,用得着用上一卷布吗?!

把手指包得有擀麵杖那么粗,丑到伤眼!

游萧看着他盯着手指郁闷得额角抽搐的样子,心里又气又乐,还要装作可怜巴巴地认错:“抱歉公子,小的粗手粗脚包不好,只能先这样,刚上好药最好别拆,明天小的一定替您仔细包过。”

苗笙望着少年担惊受怕的表情,无奈地叹口气,挥挥手:“先这样吧,别担心,我倒不至于为这个生气。”他望了望窗外,眼珠一转,“你说你刀法还不错是吧?不如咱们去花园里,你耍几招给我看看。”

游萧犹豫了一下:“还是别了,刀剑杀气太重,唯恐衝撞了公子。”

“我躲远些不就行了?”苗笙显得兴致很高,“晚上闲来无事,打发打发时间也好。我看看你的功夫,对你多些了解,心里也踏实些。这么藏着掖着,莫非阿宝你还想藏锋?”

身为神出鬼没的唤笙楼主,很少有人见过游萧的功夫,但是现在作为“姜阿宝”,他只能说:“小的不敢,就按公子的意思办吧。”

于是他拿起无锋,一手扶着苗笙站起来,主仆俩慢悠悠地下了楼,溜达到了这客栈的后花园里。

这家客栈不小,估计平时也会常常招待贵客,才修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供人散步,但也只有住天字号上房的客人才能被允许来这里。

现在显然是没几个人住上房,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们两人。

月朗星稀,夜空墨蓝如洗,院子里各种昆虫交织着发出活泼的叫声,衬得此处越发清净。

苗笙看见凉亭,快步走进去,靠着廊柱坐下,往跟前的空地一指:“阿宝,这里地方宽敞,尽情展示吧。”

游萧装作笨手笨脚,从刀鞘中抽出无锋,对他抱拳道:“献丑了。”

让一个内功深厚、能将快刀用至化境的人,装成入门级别,就好像让一个丹青圣手画出儿童初学笔墨时的模样,实在很难。

他单手握着刀,活动着腕子,努力跟自己已经刻进肌肉里的本能反应做对抗,根本没用四府盟盟主传给他的快刀,而是用了自家阿爹的行伍刀法,就这还放慢了几倍的速度,感觉自己像隻学跳舞的笨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