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嘉韬抿了口酒,涩涩的,却能抚平他没能如愿见到新玩具的烦躁,甚至对新玩具的家庭背景产生了好奇:“说说他。”
卷毛何等人精,当即成了个大漏勺:“他叫星榆,有个大三岁的哥哥叫星黎,兄弟两从星黎八岁起相依为命,靠居委会和附近居民给口饭吃长大的,星黎十六岁那年查出白化病,这种精贵病哪里是他们那种人家能得的起啊。偏偏星榆不信邪,打黑工,搬货,卖破烂,什么赚钱干什么,拖拖拉拉到现在。我估计着是星黎病加重了,让他走投无路,要知道他赚的那点钱,刨去给星黎看病的,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情况属实?”金嘉韬不关心他能不能吃上饭,想知道自己何时能把人搞到手。
“属实属实,我手下人说他家连个好的电饭煲都没有。”卷毛说。
“我刚来的时候你不是和我说,手下人是趁星榆不在想进他家的吗?”金嘉韬透过红酒看着扭曲在其中的卷毛,眼里情绪不定。
卷毛的冷汗唰得下来了,磕磕绊绊道:“啊,是,但他们说那个星黎豁着不要命的架势撑到星榆回来,兄弟两一起跑了。”
这番话可谓漏洞百出。
金嘉韬颇为讥讽地嗤笑了声:“两天,我只给你两天时间,一千万,我要见到他人。”
卷毛绿豆大小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一千万啊。
“别高兴的太早。”金嘉韬厌恶他这副贪婪的样子,要笑不笑补充道,“我要他自愿跟我,懂吗?”
卷毛疯狂点头,行内规矩大家都懂,不可能在这方面出问题,否则闹大了到警方那边,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金嘉韬手腕微动,将杯中红酒倾斜着倒在白色地毯上,惋惜道:“任劫是见不到那么有趣的人了。”
提到个已死之人,卷毛脸色不太好,试探道:“我听说他死相很恐怖。”
不知金嘉韬有意还是无意,居然在这件事多说了两句:“嗯,说他爸妈见到遗体第一眼就双双晕了过去,不是有dna报告撑着,根本不敢认那是自己的儿子。”
身为和任劫接触过不少回的人,卷毛脑海浮现好几种惨不忍睹的死法,各个恐怖如斯,在这18°空调房里难以自已打了个冷颤。
“韬、韬哥,你觉得他是被谁弄死的?”
金嘉韬奇怪地看他一眼:“我怎么知道?我要是知道早告诉警察了。”
卷毛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心想,这人死如灯灭,活着的时候任劫为金嘉韬鞍前马后,死了也不见人为他掉一滴眼泪。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苍凉。
“你倒是提醒我一件事。”金嘉韬随意丢下酒杯,抽出湿纸巾擦干净手,缓缓站起来,“我得回去找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