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阳光虽然没有寒冬温暖,但没有夏天烫人的炙热,特别可人。
黎明就着窗台前晒进来的阳光,仔细的将药草一一翻面晒乾。
她一边忙碌,一边脑中思考着昨晚窃听到的消息。
狼王把她当攻城的诱饵,一方面测自己这种桶水有多深,以及还装了什么。
她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就是被当诱饵也不怕受伤,搞不好反手就能把这些无聊的垃圾都揍到都爬不起来。
但她不想天天都活在精神紧绷的状态下。
寿命生来註定比一般人短就算了,还要每天猜忌计算、斩杀生灵,自己现在才二十二岁,就已活得疲惫不堪。
可是,这时候如果偷偷离开,反而会让自己越描越黑,改天再遇上狼群,大概是一场恶斗跑不了。而且说实在的,离开之后,又能去哪里呢?
看来只能顺着狼群走了。
要是能每天这样晒药草,甚至能开间小小的诊所,空间的时侯看看书,或逛逛街买东西,一週固定的时间去做志工,偶尔出去踏青或旅行,这平凡的幸福,该有多好哇!
她心里深深叹了一大口气想。
而现在自己该做的,就是装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狼群安排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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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上堆叠成小山的书本中间,他专注的埋首翻阅着,两道眉拧在一起。
「小菲。」
门外传来的一个叫唤声,倏地打断他的思绪,让他有点不悦的从书里抬起头,但接着看到进门的是谁以后,拧在一块的眉头舒展了不少,还换上较轻松的表情,应声答道:「奶奶。」
彩月拎着一个叶子捲成的包裹,走到桌旁放下布包说道:
「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东西吧?等一下傍晚不是要带大家去堵盗匪吗?总不能吃臭烘烘强盗肉吧?」
伊菲森将一片枫叶放在书页中,然后闔上叠到旁边,捧起包裹,将外层的叶子剥开,啃起生鲜的鹿肉。
在不处理公事的正式场合,只有在奶奶面前,他才能放下当王必须装出的架子。
「奶奶待会跟我们去吗?」
彩月挑眉看着伊菲森笑了一下,说:「剥皮这种事,还用费得着我这种老母狼出场?」
「好吧!那我们这群小狼崽去就行。」
伊菲森一边啃着香喷喷的生鹿肉答道,才发现自己真饿。
彩月打量了一下他的仪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把木梳,起身走到他身后,解开长长的发尾,梳了起来。
伊菲森舒服的瞇起眼,微仰着头,笑嘻嘻的对彩月道:「这可真是辛苦奶奶了,我受不起。」
「哦?等哪天终于遇到你的小母狼,就不用受不起了。」
彩月翘起嘴角,假装吐槽的语气却掩不住她的疼爱。
离天当年几乎杀光了成年族狼,是她带着所有的小狼崽躲进人界暂避危险,也因此,每一隻狼都是她带大的,对她来说,这些就是她的孙子孙女。
「奶奶真爱消遣我。」
伊菲森半瞇着眼懒洋洋的回道。那一大块鹿肉已经吃完了,连叶子上的血都舔得乾乾净净。
彩月放下梳子,两手拢束起乌黑的长发,然后抓起青色的发带,熟练的给他扎好了长长的发束。
伊菲森站起来,伸了一个大懒腰外加大哈欠,撇头对彩月拋出一个俏皮的笑容道:「那我出门了,晚上回来要吃烤鹿肉!」
彩月一听,横眉竖眼道:「你都多大了,还跟奶奶撒娇,害不害臊?」
「不害臊。」
彩月又气又好笑的目送他高大的背影出了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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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子夜一队的情报,今天傍晚时分,那帮盗匪会出发去东南方四十里外,打劫一隻要赶进城的大商队。去打劫的一共有五十人,而在山寨留守的有三十人。
虽然算过到时实际要进城的狼,加上他自己,只要二十八匹便足够,也就是只要二十八张人皮,外加五张备用。
不过,既然都要剥了,就乾脆全解决。一是斩草除根才能确保进城的计划不会败露,也就是要装就给他装到底。
二是收復基尔曼城后,这些江洋大盗也要收拾的,他不太相信也不想要招降这些穷兇恶极的人渣。
虽然披人皮进城杀人,可能满不人道的,但很符合狼道。
毕竟是剥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皮,又不是老百姓的皮。
伊菲森已让子夜带着十五匹狼,在山寨附近守着,等他们一伙五十个强盗走远后,再进寨子把剩下的傢伙收拾乾净。
而他自己则率二十匹狼,在傍晚时分堵在路上等那倒楣的五十名盗匪。
按狼群社会自古来的规矩,除了怀孕和狼崽还没断奶的母狼,以及还未长齐长硬爪牙的半成年狼、受伤生病或残废的狼,其馀不论公狼母狼老狼,在狩猎和出征时,都得上战场。
而狼王更是必要亲征每一场,千百年来,没有哪个狼王会躲在其他狼背后捡轻松的活干。
因为狼王是狼勇猛睿智最佳的化身。
他在广场上亲点了二十匹狼,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急匆匆的跑到队伍最尾端。
伊菲森和其他狼都把目光转向那名男子,他一脸「怎么都没狼叫我」的着急表情。
「等太阳一过屋顶,门口集合出发!」
伊菲森语毕,眾狼便散去做出门的准备。
那名赶来的男子没有走,到他面前着急开口道:「王……」
「风玉子,白桂她还好吗?有一阵子没看见她了。」
「她很好,再两个月就要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