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挑毛病的话,其实也没啥好挑的,锦辉不仅是美男子,谈吐彬彬有礼,餐桌礼仪也没话说,跟这种男士用餐其实很舒服。
几句谈话下来,几乎都是锦辉主动开话题和问话,基本上她都是回答和接着话题说。
烤羊肉和蔬菜虽然冷掉了,但味道很不错。也许狼不习惯吃热食。
而小九倒是在一旁,高高兴兴的在锦辉爽快同意下,到外面庭院,啣了好几朵清香的桂花回到餐桌旁,享受的啄食起来。
「没关係,我自己来。」
黎明看到锦辉往自己的杯里倒第二杯葡萄酒,赶紧说。
她一点儿也不怕喝醉,湘家的应酬很多,白酒喝,红酒喝,水果酒气泡酒也喝,不管是五八度高梁、威士忌,还是陈年烈酒,都没让自己醉过,遑论区区的餐酒。
她怕的是,第一他算自己主管(在怎么职位就是比自己高),主管反过来给属下倒酒,九成九没好事。第二他是个男的,公的,推测应该还在光棍(除非背着老婆或女友),她是女的,虽然不用照镜子也很清楚自己并没有羞花闭月的美貌,但是陌生的孤男寡女在一起喝酒,而且还在对方住处,任哪个女人都会多几层防备和戒心。
除非女的也有意思。
锦辉嘴角翘起一个俏皮的弧度,一边倾手将酒注入她的杯子道:「那天多亏你在场即时解了蛇毒,不然我现在应该没机会在这给你倒杯酒。」
「哦!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也还好双头蟒的毒大多不会太猛烈。」
「墨璃在你给他去毒完,隔天就能走能跳了,我们本来还悲观的以为他要错过明天的太阳了。」
「他身体素质很强健,让我挺惊讶的,因为我从没见过身体这么好的,居然能恢復这么快。」
黎明回想起见到狼族第一天的情形说道。
讲真的,要不是锦辉这么一提,她还真的差点忘了,前阵子不就是因为自己跟着一群白痴猎户擅闯狼群地盘,又遇上蛇蛇,才会一次救了两个中蛇毒的狼族,被狼王押回狼群当肉票监视,自己现在才会在这吗?
那对方是出于感激之情才邀她回住所,亲自招呼她一顿晚餐,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狼情,狼的确是种会记仇也会感恩的动物。要是换做自己,起码也会请救命恩人吃顿饭的。
也难怪锦辉之前监视她时,都没有摆出要胁恫吓的兇相,或高傲的冷姿态来对她。比较像是带她出去自己做事,时间到再领她回去,跟牧羊差不多。
那自己刚才脑袋里想得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还真是误会他了!
「会这么好,也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锦辉带着好看的微笑说,举筷夹起几片红艷艷的萝卜。
「也是。」
「国家统一后,乱世也结束了,你想做什么?」
黎明眨眨眼,将一块烤羊肉送入口中细嚼。
自己其实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从乱世再入乱世,也拿不准是否就不回去了。
加之,就算有想做什么,寿命这么短,怎么过?每个世纪像她这种天赋异秉的人,平均三十几岁就死了,好一点四十几,早一点的二十几,五十只是取最大值,目前没有活满五十大寿的。
所以,想再多,也只是枉然,纯粹一场美好的幻想与安慰罢了。
「云游四海吧!累了,就落户海边,开间小诊所,看看书、吹吹笛。」
「听起来就很适合你。」
「谢谢。」
黎明一展真诚的笑顏回道。
毕竟这是第一次有人问她这个问题。
「你的家乡有海吗?」
「嗯,是临海背山一个的镇子,不繁荣也不没落,四季分明。每户人家几乎都有院子,种些花草树木,街道都是鹅卵石,很怡人。日出的时侯,很美。」
「嗯,可以从你眼睛的顏色,想像黎明的美景。」
黎明闻言一抬眉,笑说:「如此美言,当是贴切不过了。」
锦辉维持俊朗的微笑说:「之后入冬,行军上会比较艰辛,你有点准备。」
「回营后下一个行动,也会往东边推进吗?」
「是,因为还剩下三座城在离天的掌握下,三座城一但收回,周边的地区就等于一起收復,天下就大致抵定,再收拾边界那些混混很容易。此外,很显然黑森之剑并不在这城里,如果在的话,虽然没有全部的线索,也早被恪天挖出来了。」
锦辉说完拿起酒杯饮了几口,黎明见他说得比自己预想中的多,便继续问:「那哪一座城可能是下一个收復目标?」
「离大明都城最近的是东方的温德尔城,东北较远的是维雅纳城,最边远的是天涯城,再往前几千公里,便是妖界与其他界的交界灰色地带。之后会先往维雅纳进军,再转进温德尔城。」
统一前的歷史儘管忘了九成半,但黑森帝国的几个大城市名和位置,从高阳大帝开国到最后一任帝王,除了中间百年乱世有些被更名过,像是首都被更名为基尔曼,其他都没变。
所以她记得这些城市,温德尔城就是高阳大帝为逝去并追封为开国皇后的爱人名字来命名;而维雅纳在妖精语的意思,是「洁白」,因为在北方,冬天较长,也比其他地方更寒冷,有几近半年的时间都是冰天雪地;天涯城因为靠近世界的交界处,所以故名思义为天涯。
她不明白狼王为何即将入冬,还要先挺进寒酷的维雅纳,狼毛再厚实,黑森之焰再雄烈,也终会在大自然面前低头。但他最终得了天下,所以这个路径和计划,自有他的考量,和天命在。
而且自己是个新来的菜鸟,能问到这么多已不容易,再问老闆为什么有这个打算,加上跟锦辉一点也不熟,这显然是不智之举,考虑到这点,黎明赌对方似乎对她就算没好感,也很友善,且男人一但喝了酒多少会比较敞开心说话的情况下,大胆的换了一个问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