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2)

经过昨天一晚上的彻夜工作,证据确凿。我说,第一,我在现场就嘱咐了提取三个人的衣服进行dna检验。经过多点、多处的提取,结论如下:彭斯涵的身上只有她自己的血;马元腾的衣服上,有彭斯涵、任前进和他自己的血;任前进的衣服上,只有马元腾和他自己的血。这样看起来,任前进并没有接近彭斯涵,接近她的,是马元腾。

确实确凿。钱局长捶了一下桌子。

第二,我们提取了彭斯涵的手指甲。我说,手指甲里检出了马元腾和任前进两个人的dna。指甲里有任前进的dna很正常,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马元腾的dna那可就说不过去了。

确实。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证据。我喝了口水,接着说,这个证据是验证我所有推论的基础证据,那就是两个人的鞋子。经过dna检验,波浪形鞋底花纹的运动鞋虽然穿在任前进的脚上,但是其内侧主要是马元腾的dna。方格形鞋底花纹的鞋子,则正好相反。也就是说,这个证据彻底证实了马元腾在杀死任前进后,换完鞋子才向门口准备逃离的犯罪事实。他体力不支后,也就放弃逃离,因为他已经想好了对付警方的说辞,所以就有恃无恐了。

我这边也有情况要补充。程子砚举了举手,说,我们调取了马元腾学校门口以及前往现场的沿途监控。证明马元腾是前天晚上八点半从学校门口离开,大约九点步行到现场附近的。沿途监控中,我们找到了一台成像非常清晰的监控,可以看清楚马元腾脚上的白色鞋子有l球鞋的标志。

提示一下,在警方发现他们的时候,任前进穿着的是波浪形鞋底花纹的l球鞋,而马元腾穿着的是方格形鞋底花纹的a板鞋。我说,视频监控的内容也同样提示我们,马元腾在作案后换鞋了。

果真是证据确凿、证据链完善啊!钱局长兴奋得双颊通红,说,抓紧组织人手,对马元腾进行羁押审讯!他现在的身体情况适合羁押吗?

可以了,我早上问了医生,他已经度过了失血性休克的失代偿期,身上的创口只需要按时换药就可以了。我说,昨天晚上,我们通宵进行dna检验并且多专业碰头汇总情况,所以现在我们需要回去睡一会儿。

去吧,去吧,等你们醒来,估计案子就破了。钱局长站起身来。

起来,起来,别睡了。

我在睡梦之中被林涛晃醒,双眼蒙眬地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说:四点钟,你就喊我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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