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肩关节的骨折,我又看了看死者颅底的骨折,说:这样的暴力,肯定不是人力可以形成的。
法医经常会对某种损伤进行评价,用非人力可以形成来形容。这样的形容,大多会明确案件性质并不是命案。人体内有很多坚硬的骨头,无论用什么工具殴打,都很难在一次作用力的情况下形成骨折,这样的损伤,多见于高坠和交通事故。如果法医判断这种损伤非人力可以形成,其潜台词就是说这是一起意外了。
真的是交通事故啊。大宝咧了咧嘴,可能是对自己在现场轻易发表意见而感到有点后悔。
是不是交通事故呢?其实我的心里也很是打鼓。
毕竟是在高速公路上,车速非常快,虽然高速的车辆可以形成严重的损伤,但是人在受伤后,人体也会被赋予一定的初速度,那么再次跌落路面的时候,肯定会形成大量的擦伤。死者的右手虽然被烧焦了,看不清有没有擦伤,但是至少其他部位是没有擦伤的,这和交通事故的损伤完全不吻合。
想到这里,我又重新看了看死者颅底的骨折。我用力把死者的头部往上拉,发现当我向左上方拉时,颅底的骨折线就会变宽一些;再将死者的头部复原,颅底的骨折线也就复原了。
不对啊。我一边思考,一边喃喃道。
怎么不对了?林涛问。
我说:你看,死者的头部向左上方伸的时候,骨折线就会变宽,那么说明导致颅底骨折的力量应该是从死者头部右下方拉向左上方的。而我们刚才看死者肩关节的脱位,是往下方的。那么,是什么样的撞击力,可以导致死者的头部向左上方伸展的同时,右侧肩关节向下方伸展呢?而且,这会是多大的力量啊?肩关节明明已经完全脱位了,力量就应该缓解掉了,可是肱骨这么坚硬的骨头居然还是断了。
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林涛转着眼珠子在思考。
我也是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如何受力才能形成这样的损伤。这时,我的目光聚焦在死者那条横贯颅底的骨折线上。
线性骨折,骨折线的方向就是力的作用方向。我沉吟了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灵光一闪,对大宝说:大宝,你以前是青乡人,肯定和当地医院非常熟悉吧?
大宝一脸雾水地点了点头,说:熟啊,熟得很。
那你能不能去耳鼻咽喉科一趟?我满怀期待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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