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荣,你也不要不服气,我说你的字写得不好,还需要多练习,并不是故意刁难你,这里也有经武和浩初写的字帖,你可以看看,自己比较一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文采斐然的萧锦荣,写的字还不如一个不久前才刚刚启蒙的孩童,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萧锦荣不服气地拿起了经武和浩初的字帖,一看,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
自己的字,还真不如这俩个小豆丁。
这个时代的孩童都这么逆天的吗?
本来,萧锦荣还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字就是狗爬字,但是把他写的文章和两个弟弟的字帖放在一起比较,差距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趁着萧锦荣面红耳赤的时候,元青也提起笔,随手写下了一行字。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1]”
两句诗,十四个字。
字字铁画银钩,磊落大气。
安远侯见了,都忍不住夸讚道:“元青,你这字,写得真是愈发好了。”
“父亲谬讚了。我就是空闲时间太多,闲着没事儿干,只能练练字,画会儿画,时间一长,熟能生巧,自然就能写出个模样来了。”
听出了嫡子语气中的落寞,安远侯果断转移了话题,免得嫡子伤心。
“还是得多注意身体。”
“父亲,孩儿有个不情之请。”
萧经武睁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安远侯,眼里,藏着明显的期待。
“说来听听。”
“大哥这字写得确实很漂亮,孩儿见了,都忍不住心生喜欢,不知道父亲可不可以把这副字送给孩儿,孩儿一定会妥善收藏,有时间,才拿出来,学习临摹。”
安远侯有点舍不得,虽然他是一个武夫,但是这幅字写得这么漂亮,他也想收藏,最好是挂在自己的书房,给自己装点一下,好让同僚们都知道,他生了一个好儿子。
看出了安远侯的不舍和纠结,元青忍不住笑了,对萧经武说道:“想临摹我的字,这一副字可不够,我那儿,还有不少我闲来无事写的字,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来我的院子,我找几副给你。”
还有这种好事,萧经武肉眼可见地高兴起来。
“多谢大哥。”
“我,我也想要……”
萧浩初胆子小,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元青还是听到了,当场答应会也给他一份,逗得小家伙眉开眼笑。
身为父亲,安远侯当然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们感情亲厚。
元青对俩个庶出的弟弟这么好,俩个庶出的弟弟也这么亲近他,兄友弟恭,挺好的。
所有人中,恐怕就只有萧锦荣不高兴了。
元青写的那一副字,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拍到了萧锦荣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