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白色的窗帘、淡金色的沙发还有同色系的地毯是彬宏睡醒后的第一眼。
桌上的流线型时鐘指着十一点。
彬宏伸着懒腰,踢开覆在身上的凉被。今天开始,他终于可以恢復男儿身了,睽违了两年多的恶梦在昨夜划上句点。
都是那个混帐老妈,只知道利用他的美色,根本没有上进心。嘴里说着要找新的主厨来接他的位子,实际上却一拖再拖,恨不得他二十小时在店里待命。
而且每次都等到忙到天昏地暗,美绸才会偶尔提起,不然都不吭声的,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没办法应付再多的混乱吧?
虽然有点对不起那个怪胎女生,不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况且,她那种嫌恶表情像是他带着什么病菌一样,想起来就令人发火。
「醒啦。」明沛丢给他一条浴巾:「去冲一下澡。」
「知道啦。」
昨晚累的跟条狗一样,谁还有精力洗澡。
眼前这个“龟毛”老哥就以他全身油烟味为理由,不给房睡。
饭店的房间不够好可以,但浴室一定要比大的,这样办起事来才方便。彬宏脱个精光进到了浴室,帅气抓起天鹅造型的连蓬头洗着身子。
在外头的明沛拧着鼻子,一件件的把彬宏的衣服丢到待洗的蓝子里。
燻人的香水味、刺鼻的化学药剂、尽情挥洒的汗臭味,这些他都可以忍受,唯一不能接受的是这种厨房才有的油烟味,闻了就令人退避三舍。
「喂!你把我衣服丢哪?」洗完澡出来看不到心爱的衣服,彬宏立刻哇哇大叫。
「先穿我的。」
「才不要,你的衣服丑毙了。」
「随便你。」他可没那个耐心也没有爱心来对付这个半大不小的傢伙。
明沛背着背包,拉着门把就要出门。
「等等,你要去哪?」
他皱着眉:「干嘛?」
彬宏把屁股塞进宽大的牛仔裤,边拨着半溼的头发:「我也要去。」
「我要去乐团,你去干嘛啦。」今天是乐团解散的日子。会走到这个地步他也有责任,所以他不去不行,去帮团长搬搬东西也好。
「你弟弟没工作了唄,让我跟一下会怎样?」
「靠!」明沛啐了一口,嘴里虽然不屑还是把背包丢给他:「先说好,今天去是当苦工,别给我“吱吱歪歪”。」
「好啦!」有的跟就好,不然就他一个人在这房间里也闷的发慌。
乐团的据点其实是一间小小的仓库,不过地点很不错,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最热闹的夜市。
视钱如命的房东在半个月前就要团长预缴半年的房租,而团长都一延再延,到目前这个节骨眼已经撑不下才宣佈解散的。
「不好意思,这一年多来辛苦了。」团长是个老实的中年人,他诚恳的对阿朋和丽珍说着。乐团是他年轻时的梦想,好不容易实现了,又碍于现实的压力不得不屈服。
丽珍频频拭泪。
她挤进乐团虽是为了明沛,但还是有三成是喜欢上这个飘忽不定的工作。
「团长,你不要这么说,其实我们也很感激你啊。」阿朋搓揉着鼻子,眼眶红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