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玉面魔(当众骑乘百变几把)(1/2)

02

重涯口中念的那人,名叫叶丹柯。江湖上都称那人“赤霄剑”,因身背一柄通体赤红的重剑,行侠仗义时又不留姓名,人们只好用那把剑的名字来称呼。

重涯只和叶丹柯交手过一次,那时他只有十六岁,已是骂名满天下的小魔头。“欲魔”重涯不但好杀人,还好折磨人,对于要杀的男人,皮囊略看的过眼的,都要玩弄尽兴,敲骨吸髓,方才结果。偏生一副男也女也的俊美皮囊,总还有些幻想风月之人,暗地给他起个诨号,叫“玉面魔”。

玉面魔和赤霄剑的第一次交手,两人双双消失了一整个冬天。

重涯被那柄赤红重剑拍在背上,伤了肺腑,落败在叶丹柯手下。也许是因为慈悲,也许是因为贪念,叶丹柯没有杀他,反将他劫回南地,悉心照料。

翌年开春,南地已花开,北漠依然千里冰霜。重涯走时,伤还没好全,撑起恶声道:“别以为你救我一次,下一次刀剑相见我便会手软。”

叶丹柯讷讷道:“等到北漠河流解冻,可以行船了,我给你带药来。”

重涯心尖微震,涌上来一阵咳:“是来杀我吧?”

“不是。”叶丹柯站在他身后,手掌轻轻抚着他的后背,低声说:“阿湄,我喜欢你的,我想见你。”

重涯半晌反应过来,挣开叶丹柯翻身上马,逃命似的跑了。

后来再遇见,叶丹柯果然带了药,重涯终究不是如传闻中那样是个腔子冰冷的下贱炉鼎,渐渐记得了自己也是个想吃想爱的肉体凡胎,叶丹柯说要带他逃走,逃到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那里没有终年不化的雪洞冰宫,只有四季如春的湖边小筑。

但两人私定终身的丑事如薄纸包火,很快为玉单越的儿子玉鸠留发现。玉鸠留对重涯有如幼主对家犬,满以为重涯本就是属于他的,就像他的马,他的雪雕还有玉单越许诺传给他的那把宝剑。

重涯也是有人许诺的,不比他差半分——叶丹柯说,如今形势,江湖必有大乱,待旁人都乱糟糟一团,他们就趁此机会离开,来一场隐秘而盛大的“殉情”。

但是叶丹柯食言了,叶丹柯死在了那边动乱里。

极寒地狱穹顶上的冰透下了十五次日光和月光,重涯也数着自己又苟活了多少天。这日,极寒地狱的牢门又打开,进来的人却不是玉单越。

身披教主大氅的玉鸠留一步步走进来,斩断重涯手脚的锁链,把他从极寒地狱里抱出来。

重涯傻呆呆的,任由玉鸠留把自己抱到宝座前。座下数千弟子挤挤攘攘,七嘴八舌,他模糊听见他们说:玉单越死了,这个位置理当是玉鸠留坐,玉单越的炉鼎,自然也该继续发挥余热,为教主增进功力。

玉鸠留哈哈大笑,既是人心所向,便要当着教众的面在宝座上与重涯交合,重涯木偶般任由摆弄,但玉鸠留修的是傀儡之术,最爱木偶般的东西,有的是手段让木偶栩栩如生,为自己所用。

他把自己的阳具也弄得如傀儡般随用处而机变,狰狞的肉刃上嵌满净珠,如佛头上的发鬈。肉佛头作弄着重涯,玉鸠留满口慈悲:“重涯,我是喜欢你的。”

重涯歪垂着的头缓缓回正过来,像最听话的木偶般张了张下唇:“……喜欢我?”

“半点不错。”玉鸠留抓起重涯的手按在胸前,“恨不能把心掏给你,让你看看清楚。”

穴里弄得舒服,重涯闭上眼,玉笔般的颈子折如蒲草,如瀑乌发阵阵摇动,那只手还按在男人胸前,熟稔拧作一幅观音坐莲的春图。

莲穴中蜜肉层叠,男人如登极乐,精关松懈的瞬间,右胸被剜出一个血洞。

那颗心还在掌心跳动,重涯轻轻一捏,心泵出最后一汪血,穴里也吸饱了最后一股精。他捧着那颗黑湫湫的热心转过身体,借着身旁的灯火细细观瞧。

“黑的,看不清呢。”

03

众人骇然万分,寂静许久,才有人高呼。

“玉鸠留已死,那如今谁是教主?”

欲魔从前麾下有对双生弟子,一个叫红莲一个叫青莲的就在此时提剑上了高台,拥其为王。魔教以武为尊,眼见欲魔瞬息间碾灭了玉鸠留,自是没有异议。

欲魔重涯当上教主做的第一件事就震动了江湖。

叶氏先寻回的是赤霄剑,又花费数日收齐了叶丹柯的残骨,预备择吉日先抬往船上,走水路运回故乡安葬——南地有风俗,亡者若不能葬回故乡,魂魄便无法转生,只能做孤魂野鬼在世间飘零。

出殡当日,一顶红轿拦住了送葬的队伍,欲魔自轿中飞身而出,落在黑漆棺盖上,一掌劈碎棺盖,口中喃喃。

“你说你要与我游遍天下,要陪我去天山大漠,去江南水乡叶丹柯,你起来!”

叶丹柯的兄长叶丹亭也是当世豪侠,那日背了两把剑,拔剑便砍在他背上,嫁衣迸裂,露出后背上赤霄剑留下的旧疤。那魔头转过脸来,望着叶丹亭与棺中胞弟七分相似的一张脸,痴痴道:“叶大侠,我不杀你,只要你半张脸皮。”

“若不是几位大侠赶到,你爹那张脸险些没保住。”

南方的春日,沈妙筝一如既往在泉上垂钓,独子叶南陵也支着一根竹竿,却是对垂钓兴致缺缺,只感兴趣于娘亲口中的往事,央求对方多说些。

他自小长在南地,因叔叔惨死缘故,爹娘对他管束格外严格,已有十六岁,却仍留下父母膝下,未曾出去远游过。儿时玩伴不少已是名动一方的少侠,勾得他越发向往外面的世界。

自这日听了这些惊险的故事,更加耐不住,吵着也要出去闯荡。

除了绝食和偷跑,他剑也练得更勤。做爹娘的看在眼里,夜间秘话时也有所动摇。

“这么多年,那魔头销声匿迹,想是已经死了。”

“即便活着,怕也老得不成样子,打不动了,何足为惧?”

“不如将赤霄剑予他带上,真让那魔头遇见,兴许……”

“还提那些做什么!”

“那魔头手段狠辣,若真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或许他念在故人薄面上唉!”

时隔三十年,赤霄剑重出江湖,但已经不大有人记得来历——江湖动荡,新来旧去,三十年的时间,足够人们忘掉一把赤霄剑和一个魔头。

当年的叶丹柯是以爱行侠仗义着名的豪侠,叶南陵极为崇拜叔叔的人品,有心效仿,行走江湖拔剑相助时,也不讲自己的姓名,且头戴斗笠,轻易不以真面目示人,也只称自己“赤霄剑”。

青出于蓝,不过两年,赤霄剑的名号已是口口相传。

这日,叶南陵行至北关,歇在驿站。晌午用饭,正碰上一位同要往北漠游历的名门少侠纵奴行凶,只因言语不合,便将一白发老翁打伤。

叶南陵是识得那位少侠的,正因识得,更不能不管,两人在茶楼下借杂耍艺人的场子交起手来。

这少侠深得名门家传,功夫刁钻,平素最嫌人家越过他的风头,早听过赤霄剑的名号,自认叶南陵戴斗笠定是因为面目奇丑无比,偏要把那顶斗笠打飞出去,叫叶南陵出丑。

不曾想叶南陵没了斗笠,倒更没了拘束,一剑将那少侠人也拍飞出去,旋身捞回斗笠戴好,身法之快,在场没一个见了他的真容,唯见剑气震扬起来的斗笠帘下,白玉似的一扇鼻梁,配着一双风流的薄唇,是个俊秀的小郎君。

二楼包厢上,有人凭栏而望。这人一头银白长发,面孔却是二八少年模样,一双清水般透亮的眼怔怔望着楼下出神。

是他么?那半张脸,好像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仗义相助的品行,也活脱脱就是他。

三十多年了,是他终于投胎转世,不枉自己为了驻颜吞毒药,只为等他来时还是当年模样的痴心么?

他发了疯的想再看一眼,哪怕即刻就死去,也要看一眼。

北漠毗邻西域,多的是马队胡姬,叶南陵早听闻这世上还有黄毛绿眼的人,想亲眼见识见识,入夜便往那勾栏酒肆去,买了一张角落的坐席,与众人一起围坐在舞台边观舞。

黄发舞姬一舞毕,本是胡汉表演刀舞,却久久不见那肥硕的汉子上台,银发舞姬自穹顶翩然而至,执弯月双刀献舞,这银发舞姬虽不比黄发那位丰满婉转,舞起来却是媚如天成,极力呈现着房中秘事时的娇媚姿态,将众人眼珠子都勾到腰间那圈银铃上去,恨不能上去贴面共舞。

身子旋转着,将腰间银铃解下来,随手一抛,众人目光都追着那铃铛去了,却见角落斗笠中伸出一只手,稳稳将击向面门的铃铛接住,却立刻又抛回台上。

那舞姬接了铃铛,隔着面纱将铃铛衔在口中,弯着一双笑眼款款下台,围绕那斗笠客起舞,口中银铃随步法摇出悦耳碎响,一旋身坐进斗笠客怀中,勾肩缠背,摆了个观音坐莲的姿态,玉手撩开斗笠,伏身钻进去,铃铛躲在斗笠里阵阵响动,仿若清脆娇吟,演了好一出“入幕之宾”。

重涯齿关一松,身子和银铃一起落进“故人”怀中,那双眼睛惊愕万分,连连推托。他看尽了那张脸每一根毫毛,真是像,除了那双陌生又稚嫩的眼睛。

他等待着的故人不是这样的毛头小子,那人有世上最沉静温柔的眼睛,天塌下来,也是笑吟吟。

那小子慌不择路,也不顾他手里还牢牢抓着斗笠,将他推了出去,背起剑掉头就跑。

他怔怔望着赤霄剑,身子被别人搂过去。

“来,喝酒。”

酒杯喂到嘴边,酒水顺着嘴角淌了一颈子,身旁那人顺势舔上来,又是揉又是抱。他只呆立着,眼前还是那双眼睛惊愕的残影。

那双眼明明不像的,却让他心中牵肠挂肚般难受。

舞跳得风骚,僄客真以为他是卖春的下等舞姬,一掷千金,抱他去楼上厢房春宵一度,被压倒在榻上,他才如梦方醒,悟了个明白:也许正是因为不像,才让他难受。

他受不住这么难受着,随手劈碎了身上男人的天灵盖,翻身跃出窗子。

那张脸让他欢喜,那双眼让他难受,那就去把那双眼毁掉,便不会难受了。

04

叶南陵不过弱冠,从前也未曾近过声色,此番遭了轻薄,一张脸皮烫得几乎要融下来,出欢场不知狂奔多少里,不知不觉已远离小镇,翻越七八座沙山,方才停住脚步。

连绵不绝的沙丘之下,一汪海子波光粼粼,乃是漠上诡秘不定的鬼湖,只在月圆之夜出现,月光映照如镜光洁,俚称月镜海。

传说月镜海吃人的神魂,活人照已照,神魂便会被摄走,变成一具有心跳呼吸却没有神志的空壳。

叶南陵望着那汪幽光摄人的海子,眼前不觉闪过舞姬耳边的琉璃坠,旋转时飞扬的银铃,瓷白胸膛上沁出的汗滴。

出神之际,忽然颈后汗毛倒竖,叶南陵闪身跳开,转头已拔出背后重剑,劈风一击,划破身后人袍角。

那怪客一身黑袍,风帽蒙面,却是灵活异常,当即凌空跃起,抬腿顺势踢向剑背,叶南陵旋身稳住步法,厉声问:“来者何人?”

怪客并不答话,袖中甩出一把银白飘带,击向叶南陵面门,瞬间掀飞斗笠。叶南陵避之不及,抬剑便砍,不想飘带随即便如打蛇上棍般缠上剑身,轻轻一拽,竟将百十来斤的赤霄剑从叶南陵手中缴了去。

叶南陵被夺剑之势带得摔倒在地,吃了一嘴沙子,见那怪客怀抱赤霄剑,隔着风帽用面颊轻轻蹭着剑身,行为孟浪,他又惊又气,怒喝道:“你——你到底是谁?若要取我的命,就堂堂正正与我一决高下,休要折辱我的剑!”

怪客像是听不见他的话,仍是抱着赤霄剑缠绵细语,他气急攻心,也顾不得顾及对方功力远胜自己,飞奔过去,还未近身,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震飞出去,眼前霎时红了一片。

“啊——”

他捂着双眼,眼前的血红中,朦胧有抹银光逼近。窒息感堵住了喉头,脖颈被一只手掐住,在惊恐与绝望中,他很快昏死了过去。

不知躺了多久,叶南陵再睁开眼睛,只感到一阵剧痛,他费力地从沙堆爬起来,慌忙摸向眼前,眼皮上结了一层厚厚的血痂。顾不得浑身的沙粒,他发了疯似的抓开了眼皮上的血痂。

鲜血淌了满脸,他摸着眼睛,依然看不见眼前颤抖的手指。

烈日当空,黄沙滚滚的沙丘下,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半跪着摸索前行。

他眼睛上捆着一截破布,皲裂的嘴唇上沾着沙尘,尽管眉眼被遮挡,依然能看出那张脸上粗粝也磨灭不去的俊朗。

远远的,似乎有马蹄踏在松软沙地上的声音。他侧耳听着,马蹄声一步步近了,融了血的淡粉泪水从破布下淌出来,冲刷开面颊上的污迹——他听见了人们交谈的声音。

他支撑着站起身,踉踉跄跄向声音的方向跑去,一脚踏空,顷刻天旋地转,顺着沙丘滚了不知道多少圈才摔在地上,头晕眼花,再爬不起来。

意识消散前,他听见马蹄走到了身边。

在沙漠里艰难独行了三天,叶南陵终于遇上了活人。

再醒来是在柔软的床榻上,叶南陵摸到身下光滑的绸缎巾子,脸上的破布早已不见,换成了一条细软的绢帕,依然散发着梦里让人安心的药香。

“他醒了。”床边有个少年小声叫道,“弟弟,快去禀告教——叫公子过来。”

叶南陵摸索着起身,腰上一使力,后心便像让擂了一拳般痛开,五脏六腑在乱爬的痛里移了位。

“别忙起身。”那少年扶住他,因身子矮,更像攀着他的臂膀,整个身子都贴上来,隐隐一股媚劲,“你受了内伤,快躺下。”

少年话语轻软,力气却极大,叶南陵被按倒回榻上,几串冰凉的珠链似的东西扫过嘴唇,鼻端窜进粉腻的香气。叶南陵向来不习惯旁人太过亲近他,忙抬手去挡,那少年反贴的更拢,捻被角,挪枕头,故意戏弄他似的。

“小兄弟,莫要——”

一个清冽的男声打断少年的得寸进尺:“优儿,不得无礼。”

少年退开后跑远了,似乎站在那男人身旁,两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公子——”是少年娇嗔地唤。

“这儿用不着你们守了,去吧。”是男人平平淡淡的语气,却莫名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猜不出这二人是什么关系。

叶南陵听说过京城那些王公少爷好男风,思及方才少年的做派,更觉自己没有猜错,不免脸红耳热。

轻巧的脚步远去,是少年走了。另一个沉稳许多的脚步声逼近床边,是那男人坐下来,手掌轻轻按在叶南陵胸口,温声道:“不必起身。你睡了一天一夜,定饿坏了。我已命人备了清粥小菜,稍后送来。可怜你目不能视,也不知在沙漠中困了多久。”

叶南陵一怔,神思回转,忙道:“多谢——咳咳,多谢恩公搭救,敢问尊姓大名?此处又是何地?”

“我不过一介游侠而已,名姓不足挂齿。”男人轻笑着解答,“我本在西域诸国游历,那日随胡商马队回北关,正巧遇见你滚落沙丘,不过举手之劳罢了。此处是我在北关的宅邸,做出关歇脚之用,虽是偏僻逼仄,却也清幽安静,倒方便你在此修养。”

“原来如此”叶南陵点头喃喃,想了一阵,又忙道,“恩公有所不知,我原是为人所害才落到这步田地,一双眼睛废了,连配剑也被夺走,身上虽还有些银两,想来也不够恩公花在鄙身上的药资。烦请恩公替我寄一封信回家,请他们尽早来此接我。”

“好说,你将地址内容说给我,天亮我便派人送出去。”

叶南陵感激万分,强撑着起来,捂着生疼的胸口急急道:“我姓叶名南陵,信上只写见手青三个字即可,待信使进了南诏,随意送至哪家飞叶镖局,信便能传回我家。”

话音落下,却许久不闻回答。叶南陵伸手摸了摸,只摸到一只冰凉的手,那只手像被他的手心温度烫到一般飞快缩了回去。

“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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