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非常诡异。
庭审上,警方出示陈世峰近2年的出行记录,发现陈世峰几乎都是在家门口的高岛平车站乘车。
步行2站的事从未有过。
而且,陈世峰以往的购票习惯,都是买好往返车票,而非单程票。
因此,检方对陈世峰走2站路去找洗衣店的说法存疑。
到了莲根车站后,陈世峰走进附近的711便利店,在里面买了一瓶酒。
买酒的过程很慢。
他总共花了3分多钟。
并且,在这个时候,他掏出了口罩戴上。此后一直未取下。
关于买酒,陈世峰的说辞是,之前在江歌住处看到过酒,以为江歌爱喝,所以准备带给她。
但是,警方在酒瓶上,发现了陈世锋的唾液。
通过DNA检测,陈世峰在事发前已经打开酒瓶,并且含着瓶口喝过。
这与他自称想和江歌一起喝酒聊天、久等不来、自己先倒了一点、用瓶盖喝全部相悖。
所以,陈世峰再度撒谎。
晚上11点多时,监控和目击者证实,陈世峰到达江歌家,没有等在门口,而是埋伏在三楼,等待两个女孩回家。
如果是想和江歌谈心,哪怕不预约,也不会在三楼埋伏,而是在二楼她的家门口等候。
陈世峰的友好夜谈说不成立。
综上,我们可以推测出,当天陈世峰已经做好了杀人准备。
买酒是为了壮胆;走两站路是为了躲避监控;戴口罩是为了乔装;埋伏在江歌家三楼,是为了杀死江刘二人。
或者说,主要目的是杀了刘鑫。
检方推测,如果当时刀刃没有断,陈世峰也会强制开门,会继续去杀刘鑫。
可惜,不知是江歌护友心切,还是刘鑫自私过头。刘鑫进了门,江歌独自在门外面对。
面对的结果,是惨死异国。
四,关于杀人过程:
伤口相连、衣服上、手上多处伤口
杀人过程,是庭审重点。
当天,江歌到中东野车站后,在车站等刘鑫。期间,她一直和江歌妈妈通话。
中东野车站
见到刘鑫后,江歌说,少女,我打包了你爱吃的馄饨。
然后,母女二人结束通话。
此时距离刘鑫第一次报警只有8分钟。
也就是说,杀人过程快准狠。
等刘江二人走到家,凶案没多久就发生了。
这个过程因为刘鑫一直咬定不知道详细情形,所以,主要都是听陈世峰说。
但因为陈世峰是当事人,又是嫌疑人,其证词不可全听。
主要还是看证据。
在法医出示的伤口照片里,江歌衣服上有20余处破裂,手上有多处防御伤,颈部有12处伤口。
其中6号伤口和7号伤口,是最致命的两道伤。贯穿颈部,切断了喉咙。一旦形成,血流如爆,受害人会立即失去意识。
而这两道伤非常特别。
它们基本是连着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一刀捅进去之后,没有拔出来,再度使力又往里刺了一次。
法庭上,检方指出,凶器是一把水果刀。
短而小,刃薄,塑料柄,无血槽。
这种刀刺入人体后,由于血液不能很快流出,会形成负压作用,刀子被吸住难以拔出。
这时候陈世峰为了扩大伤口,让血流出,很可能他转换角度,又往里刺了一次。
也恰是这一举动,极容易造成刀柄裂开和脱落。
尸检报告称,作为凶器的刀长9.3厘米,但最深的伤口9.7厘米。
一个人如果不是邪恶至极,不会如此不遗余地。
一个人如果不是丧心病,也无法做得这样疯狂和残忍。
陈世峰后来一直坚持,第一刀是致命伤,其他都是补刀。
但检方通过尸检发现,江歌身上存在多处伤口。
如果一刀致命,意识顿时消失,也就无需再抢刀。
所以,这些伤口都发生在致命伤之前。
法医推断,伤口形成的顺序是这样的:先抢刀、扎坏衣服,才刺入脖子。
伤口一事,铁证如山,无法狡辩。
陈世峰开始称,当时江歌先拿刀刺自己,他手上、下巴上,就是当时受的伤。
法医当场推翻。
因为案发18小时后,法医曾查看过陈世峰受伤的照片。
当时并没有在他手上发现这个伤口。
至于陈世峰脸上的伤痕,法医判断不是刀伤,而是指甲划过的痕迹。
五,关于毁灭证据:
抛刀、换衣服、扔鞋子、扔包
江歌死去之后,陈世峰逃逸,并且开始乔装、毁灭证据。
关于逃逸和毁灭证据,陈世峰是这样说的:
离开案发现场后,他大概走了50秒,看到一个建筑工地,就在一个土堆那里,将刀刃埋入其中。
截止目前,警方仍未找到作案刀具。
埋完刀之后,他打开双肩包,换上其中的衣裤。
然后坐车回家。
快到家的时候,他将脚上的红鞋子脱了下来,扔在路上,光着脚回自己的寓所。
11月4日,陈世峰将作案时所穿的裤子和帽子扔到家楼下垃圾场。
11月5日,他把作案时背的双肩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之后,他被捕。
注意,陈世峰如果不是有计划、有预谋杀人,而只是突发性杀人,他是不会分批处理掉作案衣物和凶器的。
他会把所有东西放在一起扔掉。
但他没有。
他分三次,在三个地点,处理点案发时穿戴的衣物、鞋子、包包、刀刃。
检方问:行凶时的衣服你回家后用洗衣机洗了,晾在家里的衣橱里,为什么?
陈世峰:我的屋子整个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又一个证据出现了。
陈世峰家里有洗衣机,并且能使用。
既然家里有洗衣机,也可以洗衣服,为什么要外出找投币洗衣房,洗并不昂贵、也不厚重的衣物?
陈世峰当天出门只为洗衣的说法站不住脚。
六,关于对抗指控:
他了解国内舆论,也了解刘鑫曾经做过哪些证词
案发后,刘鑫作为第一证人,马上被带到警局作笔录。
但陈世峰被捕,却是好几天以后的事。
这几天之中,他有太充足的时间去重组、构思、编造,乃至反复推敲对他有利的供词。
甚至,在他和律师接触前,他可能还因为有沉默的权利而保持沉默。
如此一来,他的心里就会越来越明白,如何精准有效地对抗杀人指控。
他甩出的第一招杀招,就是将刀子主人换成刘鑫。
你可能认为,这一谎言非常拙劣。
因为刘鑫会当庭推翻。
但是,陈世峰此举,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刘鑫背锅,而是要让刘鑫否认自己目睹现场。
刘鑫肯定会说,自己没开门,什么也没看到。那就好办了。
解释现场的主动权,就归属于陈世峰一人。
于是,他就拥有了很大的优势。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刘鑫做过哪些证词,外界发生的关于此案的舆论,他全部明白。
在15号的庭审中,陈世峰甚至提出这样的质疑:
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刘鑫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明明清楚的写道,她听到门外的门把手转,后来又说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有人去注意!
法官怒斥:这里不是你表述意见的地方。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你要回答提问。
姑且不用管陈世峰为何如此藐视法庭。
我们注意听他的话。
从他的话里,我们可以知道,刘鑫的供述书他看过。
这样一来,他就很可能根据这套证词,编出一套新的谎言。
比如,第一刀致命说;
比如,江歌首先杀人说。
除了刘鑫供词之外,陈世峰对国内的舆论也了解。
检方曾问:你听说江歌妈妈在国内发动死刑签名,是什么样的感受?
陈世峰说:江歌妈妈肯定恨死我了
这说明,他也知道这一切。
知道刘鑫成为过街老鼠,知道刘鑫必然要脱责,也知道刘鑫一定会选择对她有利的证词,以逃避舆论的攻击。
因此,他在法庭上一次次捏造,一次次撒谎,一次次想让刘鑫的证词作废。
但无论如何,几天庭审下来,陈世峰已经乱了阵脚。
捏造的谎言,都被戳穿。
前后矛盾的证词,也被检方推翻。
现在,陈世峰的律师仍在为他争取杀人未遂罪,但我相信,法官、陪审团、律师,都有了比网友们更充足的证据,也基本还原了案发过程。
相信他们会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陈世峰必然迎来他的罪刑。只是,日本法律从业者称,虽然恐吓罪 故意杀人罪基本是没跑了。但死刑依然不太可能。最多20年,极有可能是16-18年。
日本对死刑是非常审慎的。
除非你罪大恶极,手上不止一条人命,而且杀人手段都极其残忍。
到底结果如何,我们等待后天的宣判。
江歌妈妈在得知案件后给江歌发的微信。可是,江歌再也不能回答了
可怜江歌冤死的一条命!
那么美好,那么青春,因为善良而终止,多么可怜又可悲。
而江歌妈妈还在痛苦中无法自拔。
庭审上,她晕倒过一次,干呕过N次,恸哭过太多次,连陈述自己的心情都无法做到。
在微博上,她几度透露出想随江歌离开的念头,目前是想判陈世峰死刑的愿望支撑着她,万一陈世峰死刑不成,她该如何是好!
今天她在庭上,不知道是经历了怎样的绝望,突然站起来说:我请求法官判陈世峰无罪!当庭释放!被法官劝退了。
我懂她的意思。
我相信跟踪这个案件的所有人也都懂。
然而,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