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景熟悉的很,沈拙清立马反应过来,一边扶住一边说了句小心。
“右腿先生,看来你这平衡力——”
“嘀嘀嘀——”
沈拙清话音未落,尖锐的闹钟响铃就打断了他的笑容。
两个人的脸都迅速垮了下去,不知所措地对视着。闹钟坚持不懈响了好一会,李方潜先反应过来,伸手帮沈拙清关掉了。
“不不还早,现在人少,不用那么久排队”沈拙清突然抢过手机,把闹钟往后调了十分钟,嘴里还念念有词:“我们还能再呆一会不用那么早走的。”
要说能不心疼是假的,李方潜看沈拙清惊慌着调时间的样子,慢慢握住了他的胳膊,轻声安慰道:“嗯,不急。”
两个人很想找些话题,来填补这偷来的十分钟,但谁都没先开口,只是一个柔声安慰着,另一个失魂落魄地等待再一次铃响。
其实,在心情调整过来后,李方潜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是后悔的。明明应该找个更浪漫的地方,说些这辈子都忘不掉的情话,而不是在冷风里呆呆站着,等着这十分钟一点点流逝。
饶是如此,600秒依旧转瞬即逝。沈拙清还没来得及想好嘱咐什么,闹钟就又一次响了。他这次迅速就掐断了铃声,作势想要继续把时间往后延。
“拙清,小心误车。”李方潜按住了手机,劝道:“我送你去车站,咱们还有一小时车程呢,别急。”
“误车就误车”沈拙清突然一把抱住李方潜,也不管人来人往,话语中带着婉转的尾音,似是努力忍着泪意,“我不走了我不想回去了”
“你还有课。”
“不上了!”
“拙清”
李方潜承认,那一刻是真的想让沈拙清误车的。但饶是再不舍,李方潜也不可能干出这种事情。他只能扶起男朋友低垂的头,一点一点描摹着鼻梁、眼睛、嘴唇、下巴:
“你看,哪怕没有照片,哪怕再过许多年,我也能记住你的样子。所以,拙清,别怕。年底等年底我们有去b市考察的项目,我一定会申上的,相信我,好吗?”
沈拙清终于能抬起头,眼尾红红的,终究是一滴泪都没落。
接人有多兴奋,送别就有多糟心。明明是同一条路,李方潜却觉得大街上的一草一木都十分碍眼。他甚至开始讨厌那家声名远扬的点心铺,卖的什么桂花蜜,分明泛着苦味。
沈拙清一路都在李方潜的手心写着字,两个人像小孩一样,对着连痕迹都留不下的汉字笑了很久。指腹在手心滑动时痒痒的,带着心脏也酥酥麻麻。
“这是什么字?”李方潜辨认了很久,最终确认是男朋友写得太潦草,而非自己认字水平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