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节(1/2)

当下大惊,郑非连忙鞠身行大礼,道:“拜见夏皇。”

除了特别重要的场合之外,例如祭祖等食物,夏朝是没有规定见到皇帝必须跪拜的,非正式场合更是如此。

至于夏皇这个称呼,才是启志帝真正的身份,‘启志’二字说是年号,却也不用,只是将他和承平帝、王莽去区分开来,告诉世人夏朝已经换皇帝了。

从始至终,他有且仅有的唯一身份,便是夏皇,夏朝的皇帝。

启志帝目光打量着郑非。

被扣押在囚牢中三个月的时间,用不修边幅来形容此时的郑非都显得有些夸赞之嫌,此时郑非浑身散发着一股略显混臭的味道——还好顾家小院一直都很香,轻而易举的便能将他身上的味道给尽数压下。

但即使只看外表,此时的郑非不能说是相貌堂堂吧,只能说是憔悴不堪。

苍白的脸上胡子拉碴,双眸更是无有眼瞳,尽是灰白之色,属于盯着看都让人浑身不适的那种类型。

这样的人丢到人群中都会被人分外嫌弃,能够在夏朝当个小吏,都算他本事过关。

“前几个月,你不是还敢向朕掷剑么?怎今日再见,竟如此客气,没有了巡街使的威风?”

启志帝脑袋一扬,做傲然之态。

很可惜,此举对郑非来说无异于抛媚眼给瞎子看,郑非连人都不怎么看得清楚,遑论脸上细微的表情了。

不过,表情虽看不真切,声音中的意味,却并非不能传达。

郑非一本正经的说道:“数月之前,我见有人当街乘骑凶兽,便先去呵斥。呵斥之下无动于衷,方才投掷随身之剑,亦是对兽而非对人,怎么能算对您掷剑呢?

夏朝律法有规定,不听从劝告者,可以先将其降服、拿下后再发落。凶兽行走于街,自当先行制服,免得伤人。”

“这脑袋瓜不挺好使的?”

启志帝乐。

对青牛掷剑和对他掷剑,从根本上来说就不是一个性质。

若那柄剑是向着启志帝飞过去,别管中没中,一个刺杀王架的名头是绝对跑不了的。

但郑非本身就看不清楚,投掷出的长剑也正中青牛,没有偏斜,再算上他眼睛不好使,的确没发现青牛背上的人有个夏皇,这事儿倒也不是没有别的说法——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顾先生乐意,以及顺带他也不是什么暴君。

“被扣押三个月,要不要再治一治我的罪责?”

启志帝摸着下巴,摆明了要好好刁难一下郑非,“毕竟你例行公事,朕却扰乱治安,还将你未经审理就丢到了牢房里。”

“冒犯皇帝威仪,非罪有应得。”

这一次郑非却不再头铁。

跟皇帝有关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刺杀王架、冒犯皇帝威仪、阻挠皇帝命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有一款适合他。

法家自己人做事要依循律法,可法家从没说过皇帝也必须要走律法的程序。

换句话说,夏朝的皇本身就有逾越出律法程序的权利。

至于夏皇违逆律法被抓到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去做……这个倒是真的不清楚。

起码商还在的时候,两任夏皇,无论是承平帝还是启志帝,都没有冒犯过夏朝的律法,就算背地里真有,也没人捅出来过。

郑非干的这件事,才算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他真切的在大街上抓到了夏皇违逆夏朝律法一事!

正是因为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第一次发生在夏朝的皇帝与律法之间的冲突,郑非才死都不肯认罪。

死则死矣,律法事大。

千里之堤,不能毁在他的身上。

他宁愿死,也不想在自己的身上开了夏朝律法的口子,即使对方是皇帝也一样。

商即使不在庙堂,郑非也要让世人知道,法家的门徒就是如此,皇帝都不能幸免,那何人还敢试图挑衅律法呢?

墨者用生命来捍卫兼爱非攻,铸就了墨家的光辉。

儒生用钱财和努力来证明自身仁爱,让世人知道儒家的理念。

那法家的鹰犬,为何不能用自己的命,去告诉世人,法家的严苛?

人这辈子,总要有些比命更加重要的东西吧?

如果真有一个人要因为秉公执法而死,郑非可以让自己去死。

“这不想的挺明白的,朕若想让你死,你根本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启志帝走到郑非得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并未嫌弃他身上脏兮兮的,“来,坐吧。”

“还有一事,请夏皇明断。”

郑非却没有挪动脚步,而是低头说道。

“什么事?”

“还请夏皇缴纳一甲的罚金。”

郑非说道。

当街纵凶兽,未曾伤人者,扰乱治安,罚一甲。

一甲当然不是真的铠甲,要真能拿出来交上去,可就是天大的事儿了,私藏甲胄之罪是真正的大罪,一个说不好九族一起消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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