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觉,仿佛用另一种方式证明,在这世界上,有关于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她从无望的虚幻中构建的,也不是因为太过孤独寂寞,而生出凭空幻想的热闹。
她太害怕,因为屋子里的空寂,所以拿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
墨水的墨腥,可以提醒她,是真的,都是真的,属于你的一切。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她写下
我今天看见你了,但是我的脚步太慢了,没能追得上你。
你比之前更漂亮,十七岁的时也,是个爱穿碎花裙子的小姑娘。
我想说米白色很衬你,白色也很衬你,其他颜色一定也很衬你。
我还可以再遇见你吗?
再遇见就是第三次,我期待
我让你读金融你不愿意,一意孤行要读法学,你祖母疼你,遂了你的愿,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