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节(2/2)

为了节省开支,就在瓜果表面涂上一层薄薄的糖蜡,能保其外表连月不腐,色泽如新。但这法子,也就装个样,顾不得内里。所以小姐您看着新鲜,不定是放了多久,哪能好吃呢。≈ot;

薛凌蹙眉道:“可隐佛寺,历来作皇家外寺,拜香祈福皆在此处,年年是有朝廷拨款的,岂会缺了几两瓜果钱?”

薛瞑对着她温柔笑过,没回答此问,垂首另道:“小姐既然知道这些,必不会计较小人那会不作偏帮之罪。”

“你的意思,我那会若真与那秃头和尚打起来,你倒要帮着他了”?薛凌声调忽高:“我当你来给我接风洗尘,合着你来息事宁人。”

薛瞑忙道:“不敢。”

薛凌喘了一口重气,又觉满腔邪火上头,狠狠扬了车帘转脸向外,兀自吹风,再不作言语。眼前行人闹市簌簌过眼,叫卖吆喝此起彼伏,她是个……过客。

几两瓜果钱……,是几两呢?

隐佛寺那么大的一块地,里头立着的神佛鬼怪无数,更莫说还有些名士贵人的灵位金身种种,一年下来,想必报给朝廷的账目,单供奉之物一项,就要以十万为记。

不知这样多的一笔钱款,最后是进了哪个秃驴的口袋。更不知魏塱去时,有没有随手拿到过这样一粒光鲜亮丽,实际早已干瘪生涩的果子。

薛瞑还在惴惴,忧心自己说错了话惹薛凌生怒。然薛凌下巴搁在车窗檐上,脸上全无火气,只有满面尘霜。

她为着霍云婉那番话,难得对着佛祖生了向往之意。可几个果子一啃,只觉佛祖也不过如此,连吃口果子的事都替自己做不得主,上哪去杀生救生。

进了江府宅门,薛凌仍恹恹不愿说话,直回到自己住处,倚在椅子上方勉强打起精神自言自语般道:“何以早上是你赶车,下午又换了那人来。”

声调极轻,薛瞑却是光一般瞬间从角落里冒了出来。他一路不敢作言,听得薛凌问,忙上前几步躬身道:“弓匕说府上有事,家养的车夫都去了,就剩一位,要备着府上人不时之需,不便替小姐赶马。这本是简单活计,我们做下人的都会,自当为小姐解忧。”

薛凌想辩驳,又觉无力的很,只憋了憋嘴角,表情有些愁苦。半晌才轻道:“既是人人都会,何来不时之需?”

薛瞑不作他想,道:“许是有些场合,见不得生面孔。府上马夫作何模样,总有人识得的。”

薛凌似全然没听见,眼皮子都合上了。她早间起的早,昨夜睡得也不安稳,现身上心间都觉又困又乏。薛瞑等了一会,不见声响,轻声道:“傍晚凉意重,小姐不若去床上歇息。”

仍是没人回答,他鼓足勇气抬头看,恰逢薛凌睁眼,一双秀眸惺忪,软软乎乎樱唇开合,呢喃道:“你去查查,查隐佛寺管采买的秃头是哪一个。”

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于薛瞑而言,不像下令,像在撒娇。

------------

庭前月

薛瞑喉头一滑,下意识闪躲开视线,随即觉得不妥,再回神看,薛凌又闭了双眼倚在那,好似刚才只是句梦话。

他手足无措换看四周想找个什么东西来给薛凌覆上挡挡寒气,然薛凌屋里少见这姑娘家玩意。寻过一圈未有所得,方记起这些事,还是遣个丫鬟来做更合理些。

薛瞑转身往外,临行又做贼一般回头瞄了一眼寐的薛凌,转瞬一颗心狂跳。直出了门捡了个丫鬟交代完,才勉强平复稍许,惦记起薛凌想查的事。

隐佛寺这块地,并不好着手。里头采买的秃头和尚可能容易找,背后藏着的主子却是难挖出来。

梁国上下说不得佛风大行其道,但僧人地位到底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隐佛寺既为京中第一寺,更是树大根深。

薛凌临睡前还带着稍许疑惑,怎地果子烂成那般,居然太平无事的摆放了这么多年。她回京以来,辗转几家都是京中大户,因而往隐佛寺来去自如。一时竟想不透,隐佛寺既为皇室,哪有真正的平民百姓能入内。

上位者锦衣玉食,皆和她一般来往有茶,进出有食,岂会有人伸手去捡个果子来啃。实在干瘪的不能看了,撤下来往义庄等处一洒,那些乞者十天半月没吃过一顿饱饭,加个果子不亚于馒头里生虫,权当老天爷赐的荤腥,何来好吃难吃。

这些琐碎,和李阿牛讲的趣闻一样,不遭到自个儿身上,无非就是嘴里嚼舌头,当个乐子罢了。

她也不想替天行道,也不是为己出气,就是临眯眼想了那么一遭。皇家鬼神的大小事儿都在隐佛寺办,若能在隐佛寺找个秃头拿捏住,不定啥时候能给魏塱捅一刀。

不过这些事还远,薛瞑也没理出个所以然来,拾掇完外头又无声潜入房内,在黑暗处静静瞧着薛凌安睡。

他本想叫醒薛凌去床上,可那些丫鬟说薛家表姑娘最不喜欢旁人去她屋里,更不喜欢人扰她,所以只蹑手蹑脚进来加了方薄毯,逃似的窜了出去,气都没敢大出,跟活见鬼一般。

他瞧来瞧去,忍不住要笑,又想起初见薛凌的模样。扎着将军髻的小公子挑帘上车来,跟寻常男子无甚分别,却又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是个姑娘。

脸上些许尘灰完全掩不住她白皙肌肤,若其自个站着,身量顶多清瘦,说不得娇小。偏当时薛凌跟三个胡人加脸上有疤的申屠易走在一处,就显得格外精致。

几个人挤挤攘攘在马车里,即将去赴死的他也能看出薛凌的不耐。这身娇肉贵的小姑娘家居然要跟自己一道儿去赴死,世间之事真是有意思。

有人不想死,有人活的不耐烦。

可他是个死士,死士大多不想死,但很少有死士怕死。只要不怕死,一切计划就会按部就班,不会有丝毫改变。

变的是一只手,宫里的人一经追上来,一切都变了。那小姑娘除却在开始慢了半拍,立马就力道准头皆不输男子,其身手若单打独斗,怕是不惧在场任何一个。他好奇,这样的好东西,莫非是哪家老爷有特殊癖好特意养出来的?

对的,死士这种产物,并不算得人,只能算个好东西。

其实江府的生涯还算不错,尤其是在先帝未去之时。江府位高权重人清明,府上的好东西只用看看门,守守家,闲下来吃吃喝喝翻翻书都随意。对一个好东西而言,这就是到了好人家。

刀光剑影之间,他尚有闲心追古忆今。他本来就该在那破地身受重伤,然后被宫里人追杀之死,所以无需太过拼命,装装样子力证自己拼过命就行了。

只是,那小姑娘将他护得太牢实了些。说起来入了江府这么久,也没遇上什么主家危急存亡之秋,所以他自己都不知道,人还能被护的这么牢实。

他躲在一张“霍云昇”的人皮面具下偷笑,却没能笑的长久。重伤是意料之中,却又突如其来。他支开了那姑娘姑娘去牵马,想着不知是谁会将自己捞走,然后丢弃在荒烟蔓草之间。

不过手脚还是要挣扎,因为不能死在当场。他在疼痛里挣扎的艰难,那只手又从血肉腥气间冒了出来,直接将自己拎上了马背。

他忍不住想伏在人背上,又恐血迹污了衣裳,纵然那衣裳上早就不干净。忙里慌乱之间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想着府上怎把收尾的活儿交给了一个姑娘干。他总不信这姑娘是要带着自己逃命去,还以为薛凌要将他送往某个风水宝地长眠。

如今想想,人人皆在做戏,只有她在真正拼命,有谁能抢在她之前将自个儿捞上马呢。

被人追上之后,他也真心实意赖在原地,等着与那人过上几招,一个失手,此生便再无多念。奈何那姑娘死活不肯让道,到了也没能成全。

薛瞑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倚在梁上,呼吸有些泛酸。他记起薛凌驭马也极其娴熟,杀人更是利落。打斗间见不得人心智,但胜负之后却能轻易辨别一个人心狠与否。他记得薛手起剑落,不带丝毫犹豫,一剑封喉不足以,转身将一匹残马脖子都切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