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维斯立刻就忘记了自己的郁闷。伯爵小姐说得对呀!长云领对于商业最有经验的人就是他了,他不干这事儿,难道让伯爵小姐自己去跟那些商人打交道吗?
接受了任务的毕维斯刚打算起身告辞,回去梳理自己的经验,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王都发生了一件大事,海格勋爵,向皇家大教堂捐赠了自己的庄园。”
这可真是件大事,其轰动堪比芳香晶油和妙鲜汁横空出世。连冯特伯爵都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要知道海格勋爵的父亲就是因为失去教会支持而在王位争夺中败下阵来,所以海格跟教会的关系一向稀烂,说他会给教会捐赠,还是一座庄园?连国王都没那么慷慨呢!
嗯,说起来国王是挺小气的。皇家大教堂虽然雄伟壮观,但其实在王都,教会占有的庄园与农田并不多——王都那儿寸土寸金的,国王都舍不得把地分出去呢。只不过以前主持皇家大教堂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不大在乎这些,所以并没什么意见罢了。
海格勋爵的财产其实不是很多,那个庄园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面积不小,位置也不错,他忽然把这个捐给教会——陆希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他要投靠教会寻求庇护,避免国王向他下手?”
“哼!”冯特伯爵重重哼了一声。亏得他还觉得海格虽然没别的长处,但至少有点骨气,现在看来,呵呵。
但问题是,一座庄园能换来皇家大教堂的庇护吗?这可不是小事,是要跟国王作对呢。一座庄园算不上什么有力的筹码吧?
这一点毕维斯也很疑惑,但是他打听不出来:“对外说的就只有庄园,据说是海格勋爵得了病,苏亚大主教不计前嫌,上门治好了他。于是海格勋爵幡然悔悟,决定虔诚地信仰主,并把庄园捐给了教会。至于别的——海格勋爵保留了自己的府邸和商铺,也并没见他变卖什么家产……”
事实上就是没有更多的筹集财物的动作。毕维斯到底是个老道的商人了,知道怎么打听这些事,倘若海格勋爵私下里还筹了钱,他一定能打听到蛛丝马迹。
“没有钱,那就是拿出了别的东西……”陆希沉吟,“但海格还有什么东西呢?他在外面招募的那些人?但是皇家大教堂要那些人做什么?”一群海盗什么的玩艺儿,教会需要他们?又或者,只是苏亚大主教需要?
冯特伯爵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要管他们了,反正与我们无关。不是要收红薯和棉花了吗?收完这些,就可以过丰收节了。”
“对哦!”陆希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至于王都那边,先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丰收之季(一)、好不好吃,很快就知道
棉花的采摘, 其实从几天前已经开始了。
头一年种棉花,胡安娜可谓是兢兢业业,每天都带着人在棉田里巡视, 务必要把每一朵棉铃都捡最好的时候摘下。虽然陆希跟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一次性摘完即可, 但她舍不得——这种子听说只有圣城才发,弄这些来就好不容易的, 以后还指着自己留种扩大种植面积, 那每一朵棉铃都是钱币呢,岂能随便?
陆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第一年种面积也不大,等再过两年想种多少种多少,就是让胡安娜再这么干,她也干不动了——到时候一眼望去白茫茫的看不到边,眼都给她看花, 哪里还分得那么清楚。
所以陆希跑去看刨红薯了。
红薯种植面积小, 收获这事儿奴隶们就包圆了, 伯顿管家破天荒地亲自跑来田边督阵,吓得监工们都不敢在田边站着闲看, 全部下田去刨了。
刨出来的结果当然是喜人的。伯顿管家拎起一棵红薯, 看着下面根须上悬挂的四五个比马铃薯还大的薯块, 只觉得手里沉甸甸的——这,这一棵得有50磅还多吧?那么算一算,这一亩地的产量将在六千磅以上!
六千磅!老管家一阵头晕目眩, 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这,这么多, 这难道是在主的乐园里种的好东西吗?
慢着!伯顿管家迅速清醒——这红薯可跟马铃薯一样, 都是在地下结的果实啊, 按照教会的说法, 这都是没有接受过神明祝福的食物,吃都不应该吃,更不用说什么生长在主的乐园里了!
嘁,就说教会是一群骗子!伯顿管家鄙夷地想,幸好他和伯爵大人很多年前就识破这伙人的嘴脸了!
最早跟着陆希的监工厚着脸皮凑到陆希身边:“伯爵小姐,这,这红薯怎么吃啊?是像马铃薯一样吃吗?”
这个家伙叫巴德,据陆希观察,在一众监工里还算是比较不错的——最主要的是,他肯干活。刚到陆希手下的时候他跟别的监工一样,只会指挥别人,自己连鞋子都不肯沾脏。不过后来陆希都亲自动手,巴德很会察颜观色,立马也转变了态度,甚至可以自己下田了。
当然,他下田绝不是因为热爱劳动,这会儿凑到陆希身边,有意无意的把自己沾满泥土的手露在前面,其用心十分之明显。
陆希忍住了笑,冲他点点头:“干得不错。”虽然不是热爱劳动,但是只要肯干,还是可塑之材,总比那些到现在还舍不得自己手上磨出半点茧子的人强多了。
要说监工这个职业,陆希天然的就不喜欢。而且现在玫瑰城堡的奴隶一个个都干劲十足,哪里用得着监工挥鞭子了?再说将来这些奴隶都要成为自由民,监工这个职业也将消失,倘若自己不能再找到合适的出路,恐怕就只有下岗了。
巴德看起来,就是其中比较聪明的一个。当然,这可能跟他与陆希相处时间久,消息更灵通有关系。
“巴德啊——”陆希打定主意,就笑眯眯地把人往旁边领了领,“说起来,种植红薯的过程,你都学会了吧?”
巴德果然是个机灵的,听了陆希的话先是一愣一惊,随后眼珠子一转,猛地把胸脯一挺:“是的小姐,我都学会了!”
“那,你去下头的村子里领着人种红薯怎么样?”陆希仍旧笑眯眯的,看起来是很好商量的样子,“上次我去治病的那个村子,也没个合适的村长,你去当这个村长怎么样?”
那个村子就是被克利斯带走六个孩子的村子。回到青石城之后,陆希派人在教堂悄悄翻了翻,找到了三具孩子的尸骨,也没再往村子里送,就在青石城外悄悄埋了——那些孩子的亲人已经痛苦过一次了,何必让他们再哭一回呢。
但是正如陆希所说,那个村子的村长被抓去了矿山之后,村子里就有些群龙无首。虽然今年陆希优先给他们村里供应农具,但临时上任的村长能力平平,搞得春耕都有点乱糟糟的,最后粮食的收获也只是一般,远比不上青石城这些田地。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村民们不努力,实在是田地质量差,即使施了肥,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肥沃起来的。不过这样的地,种点红薯和苜蓿却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村子周围荒地不少,如果把这些地的面积都算进去,建一个镇子都够了。”陆希不紧不慢地画大饼,“你如果能把这个镇子建起来,将来你就是镇长了。柳河镇你知道吧?最初连个村子都没有,可是发现了水晶矿之后,没几年就扩展出一个大镇了。”当然现在又缩水了一些,不过那是另一回事了。
巴德并不想当什么村长。当村长就是要去村子里,那就得离开青石城,离开伯爵小姐身边啊!更不用说村子里自然一切都不如青石城好。
但是听到后头,他却不由得心里一动——如果能把村子扩建成镇子,他能当镇长!镇长跟村长,那可是差远了,村长不过是村民自发选出来的,说破天也只是个普通平民,但镇长,镇长是官员呀!
柳河镇他知道啊,以前的镇长就是官员,只不过后来跟着教会跑了。
官员,那跟平民是不一样的。
巴德深深知道自己不过是个监工,比普通平民日子好过点儿,但这一辈子也只是个过得不错的平民罢了。至于说王国的官员,那都是贵族子弟才能担任的,又或者有些大商人搭上了贵族的路子,能把自己家的子弟推荐过去。至于说普通百姓想当上官员?做梦比较快。
但是现在,一条路就摆在他面前了,只要他能做出点样子来,伯爵小姐就会为他弄到一个小官的位置!虽然是最低的,可是那也是王国的官吏呀!
巴德毫不怀疑伯爵小姐的话。自从伯爵小姐来到长云领,她哪一句话没有实现呢?说能让田地丰收,田地就丰收了;说能治好人的病,就治好了疫病;说艾米和小霍尔不是被魔鬼污染,现在那两个孩子不是全都好了吗?卡玛那个女人走路都要飘起来了呢。
所以,伯爵小姐向他许诺一个镇长的位置,那肯定就会给他。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能不能把一个村子建成一个镇子?巴德觉得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是伯爵小姐却挑中了他,这是为什么呢?巴德脑袋从未如此灵活地转动过——他跟别的监工,有什么不一样的吗?是了,他最听伯爵小姐的话,凡伯爵小姐吩咐的事情,哪怕是不懂的,他也照做不误,而且发现伯爵小姐不喜欢监工光看不做之后,他连下田的活都干了呢。
“小姐,我一定能教会所有人种红薯!不过,那个……村子里除了种红薯,还,还能做什么呢?”光种红薯肯定不可能种出一个镇子来,但伯爵小姐既然这么说,就肯定有办法的吧?
陆希笑了。要不说巴德还算是可塑之材呢,现在自己不会干不要紧,能听指挥肯出力就行。说到底目前也不是要建设四个现代化,对人材的要求还没那么高——当然,要求高也没用,就现在这文盲率,她要求再高点,就找不到人了。
光种红薯当然不行,陆希是准备就在当地开粉条厂,加工红薯粉条。
何塞从海岛上弄回来的这种红薯味道不咋甜,淀粉含量倒是不少。而且红薯本身不好存放,做成粉条那就耐储存了,还不会有吃多了闹胃酸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