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1/2)

听完他的讲述,汉克的脸色也白了,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汉克才有些茫然地说:“真的没有主吗?”他可是一直认为,他留在伯爵小姐身边,是为了接受主的考验啊。

安东尼同样茫然地说:“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是有的,只是不像教义里说的……”但如果不是教义里所说的那样的神,那么神还能称之为神吗?

咕噜噜——肚子又叫了一声,安东尼望向身边的大碗,默默地端起来,用叉子卷了几根褐色的粉条送进嘴里——唔,味道还真不错,只是,这口感既不是小麦面也不是豆面吧?

“是红薯。”汉克虽然已经吃饱了,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安东尼吃,他下意识地又咽了一下口水,实在是这个酸酸辣辣的味道太特别了,闻着香味就让人分泌唾液,而伯爵小姐还说这个味道根本不正宗,并且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大意就是这个味儿还不好吃。天呐,这样还嫌不好吃,那还要吃什么呢?

“红薯……”安东尼的手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他知道红薯,跟那个马铃薯一样都是长在土里的,都是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之前烤马铃薯只给奴隶和平民们吃,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总不能让人饿死。但现在,这个红薯做成的食物,是已经可以端来给他吃的了?

安东尼倒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直以来伯爵小姐给他的待遇其实是跟城堡里的骑士差不多的,所以烤马铃薯那种东西就没有端到他面前来过。但是现在——这是因为他失去神恩了吗?

“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都吃了。”汉克倒不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还以为安东尼只是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出来的,“这东西还是伯爵小姐带着骑士们一起做的,都用了神恩,不然没有这么快做出来的。”

用神恩做这种东西?连冯特伯爵也吃了?

“安东尼大人今天没去看收获红薯吧?”汉克倒是很兴奋,自从来了长云领,他倒是不怎么在意食物有没有接受过神的祝福了,毕竟吃饱肚子最要紧呀,“红薯的产量,是小麦的十倍!伯爵小姐说,这些东西不需要好地也可以种,长云领多多的种了,不但领民能吃饱,还能卖给外头的平民,比小麦可便宜多了!”

吃饱……安东尼低头看着碗里的粉条,半天,又苦笑了起来。让领民吃饱,现在还有多少领主会这么想呢?

教义里说,神曾显露神迹,让饥饿的人脚下长出麦子,让湖水变成麦酒,令数千人免于饿死。神爱世人,所以要让饥饿的人吃饱,所以神官们的祈福才是最基本的能力。正因为贵族们不关心民众,所以教会才要关心。

而如果伯爵小姐能让领民吃饱,那她所做的事,不就是教会和神应该做的事吗?

安东尼望向窗外,长云领今年应该是丰收了吧?在没有神官祈福的情况下,能够喂饱所有的领民了吗?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使用什么食物来喂饱这些肚子,似乎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嗯,听说今年是不必去外头买粮食了。”汉克的消息比安东尼灵通得多,“而且前些日子还有商人到青石城来,有人也带了粮食来。”说起来,伯爵小姐今年又减了田税,那他的村子里,大家的日子肯定也比往年好过了。

安东尼默默地把已经有些凉的粉条吃了下去:“丰收节,定在什么时候?”

“三天之后。”汉克想了想,“伯爵小姐说,总得把粉条先做出来,到时候领民们每人都能领两斤粉条,孩子领一斤,让大家都尝尝。所以现在那些骑士们又在赶着做粉条了。”

安东尼把空碗放进食盒,自己提了起来:“走吧,我也想去帮忙。”也许并不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但教会存在就是为了拯救世人,这一点,不因主的变化而变化。他的老师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疗民众而接受了伯爵小姐的知识,那他也应该这么做。

丰收之季(三)、不用去圣城,我也能治

长云领丰收, 但晚风岭并没有。

不但没有丰收,因为原领主拜耳子爵爆出跟魔鬼勾结的事儿,搞得小小的晚风岭人心惶惶。更糟糕的是, 听说领地被并入了长云领, 小教堂里的牧师居然立刻就带着人跑了!

牧师跑了!这不仅是收获前的最后一次祈福没人做,还让晚风岭的人陷入了一种被抛弃的惶恐——难道他们晚风岭真的被主放弃了?拜耳子爵引来的魔鬼已经污染了晚风岭吗?

这么惶恐不安, 连田里的作物大家都无心去照看了。还是长云领来接手的骑士老爷发号施令, 大家才勉强安定一些,下地把粮食收了回来。

晚风岭种的不过就是平常的麦豆而已,本来产量也平平,今年又少做了一次重要的祈福,胡乱收获之后才发现,竟然只有往年的七成!

这下子各家都是愁眉苦脸。虽然骑士老爷已经宣布既然牧师跑了, 今年就不必交十一税, 但, 但即使去掉十一税和年末给教堂的供奉,剩下的交了领主的田税之后也要饿肚子了。

农夫皮特家里就是如此。晚风岭不少人家都跑小生意, 因为地少而人多, 家里有个人出去跑跑腿, 赚几个活钱回来,日子就能好过一些。

可皮特不行,因为他家里离不开人。

皮特有个儿子, 但这个儿子生了一张兔子样的嘴巴——鉴于皮特的妻子是在山脚下的草地里把孩子生出来的,皮特十分怀疑是不是魔鬼用一只兔子调换了他的儿子。

虽然有所怀疑, 但皮特到了三十岁才有这么一个孩子, 当然是舍不得扔的。他把孩子包好了带回家, 然后拿出家里所有的麦子送去教堂换了一瓶圣水, 给孩子喝了下去。

然后,孩子没好。皮特祈祷了整整三十天,孩子的嘴巴还是那样三瓣式的嘴巴,没有半点变化,倒是肉眼可见地白胖了一些,哭的声音也更响亮了一些。

这是一个怪物无疑了,或者至少是一个神弃者。

按理说,这样的孩子应该送去教堂,只有火焰才能净化他。但是皮特踌躇再三,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耽搁了这一个月,原本红皮皱脸的小东西成了白胖的一小团,仿佛刚刚烤出来的白面包,除了那张古怪的嘴之外,眼睛和鼻子都跟皮特的妻子很像,而脸的形状则像皮特。

总之,不管皮特怎么看,都觉得这就是他和妻子的孩子,而不可能是一只兔子。

但是孩子的嘴又是怎么回事呢?皮特想不明白。他和妻子都是虔诚的人,从来都是尽力供奉教堂,儿子更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就成了神弃者呢?

虽然想不明白,但他知道一旦成为神弃者就完蛋了,领主大人知道,也许就会把他们一家子都流放出去。所以他隐瞒了这一点,对外只说儿子容易生病,然后把儿子在家里藏了十二年。

这十二年里,他的儿子从来没有走出过家门。他很乖,知道自己的脸不能见人,所以从来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要到外面玩耍,每天除了帮母亲做事,就是用稻草和树枝做一些小东西。后来儿子能做出精致的小纺车、小房子之类,甚至还有邻居家做小生意的挑几个拿去别的领地卖,经常也能换几个铜币回来。

每次拿着儿子赚到的铜币,皮特就觉得疑惑:明明儿子这么聪明这么乖巧,怎么就会被神厌弃了呢?会不会是他和妻子做错了什么,才连累了儿子呢?

怀着这种心思,皮特越发虔诚,每年收获之后,都要尽其所能地送一些麦子去教堂,只盼着能有那么一天,神明会看在他的虔诚上,忽然让儿子的脸变成正常的。

然而儿子的脸并没有好,倒是领地易主,牧师直接跑了。

对着空空的教堂,皮特满心茫然——牧师都离开了,去向谁祈祷呢?而且今年的收成又少,虽然现在家里堆了不少麦子,但新领主还没有来收田税呢,等收完了税,还能剩下多少?

最主要的是,无处祈祷,儿子的脸不就永远不会好了吗?他今年十二岁,还能在家里躲着不出门,等到他十八九岁了,还能这样吗?可是只要一出门,不就会被发现是神弃者吗?

“要不然,咱们去圣城……”一向沉默寡言的妻子,忽然少见地发表了意见,“听说有好些神弃者去圣城忏悔,都得到了神的宽恕……”

这个事儿皮特当然听说过。圣城可不是谁都能去的,但正因如此,能够千里迢迢走到圣城的,就更见其虔诚。唯有这样,才有可能求得神的宽恕不是吗?

但是妻子开口之后,竟然特别的坚持。皮特这时候才发现,很少说话的妻子,对于希望求得神明宽恕这件事上,比他还更执着。毕竟这个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她身上的血和肉。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皮特收拾了家里所有能带上的东西——麦子是不能都带的,一来带不走多少,二来那里头大部分都是要交的田税,所以他只带了两口袋新麦,然后就是几件麻布衣服和两块黑面包,另外还有二十几枚铜币——这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了,本来如果牧师没有离开,这些铜币里至少有一半会送去教堂。

他们选在天色将明的时候离开——夜里是不敢的,怕遇上野兽;而白天出去则容易被发现儿子的脸,尽管他用一块破布把儿子下半张脸蒙住了,但这样子显然是更会引人注意的。

不过到了陌生的地方,应该就没有会来问他们了,皮特这么想。

他没料到,会撞上人。

那个人皮特是认识的,他是拜耳子爵手下的小管事,往年的田税就是经他的手收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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