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九逸交女朋友了。
这是温华在晚宴上看到年九逸的女伴时,一旁的人说出来才得知的。
是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子模样,黑亮的长发,尾部带一点卷,黑金质感的贴身晚礼服衬托得她的身形像美人鱼一样流畅优雅。
是哪一家的千金来着?
温华握着酒杯,银亮的戒指在水晶灯下反光,波光轮动,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
“是季家的千金季安之,主家是经营酒类的那个,但是长子季来之是电路设备研发这一块的,也算是有相对辅助和来往的关系。”有人这么解答温华面上的疑惑。
温华别开眼,抿酒,淡淡地“嗯”了一声。
说实话他并不在意年九逸的女朋友是谁,长得如何家世如何,年九逸早点交女朋友对他来说只有好处,那样就可以把那杀人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或是把那些不死心的小心思都彻底淹没消散。
旁边的人你看我我看你,识趣地都没有再多提。
手机放在休息室里,从主厅过去要迈过一道长廊,暖金色的光配上深红色的窗帘,华丽的刺绣在边角蔓延。
温华的身影倒映在光滑的瓷砖上,他松了松领带,想要从压抑的环境中短暂地抽离。
他的休息室在走廊的拐角处,浓郁的烟味在飘散,仿佛乌云压顶。
他倒是没想到年九逸的休息室就在他的旁边。
年九逸靠在墙壁上,身形瘦长,低着头抽烟,一张淡漠无神的面孔笼在烟寒之中。
“啧啧。”温华双手抱胸,肩膀微微靠在自己的门口上,挑眉,语气戏谑,“年九逸,想不到你也有变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啊?嗯?”
年九逸的双眼透过雾里看花,就像上次看方晚一样,火光在指尖燃烧萤亮:“等你失去她的时候,你也未必比我好到哪里去。”
开门见山的针锋相对,已经没有必要再掩饰了。
温华冷哼,剑眉凌厉:“我跟你这样的蠢货可不一样,我会永远地抓住她留在身边。无论以什么样的方法。”
也无论他要卑微到什么地步。
有些甜蜜一旦尝过,就不会想要失去,只想要独占、只想要永远、只想要贪婪地索取更多。
温华想起自己生日的那个晚上,她对着所有人都笑得那么开心,那明明是给他一个人看的笑容。
到后面方展出场的时候,她也能从容不迫,笑得温柔如水,与方展的几个眼神对视之间都如春风。
事后,温华抱着她,低声嘟囔:“看到你对方展笑我很不舒服。”
方晚正在看手机,听到他这么说回头白了他一眼:“……有病。”
“我说真的,包括你对清司那么温柔,她还黏在你怀里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想把她扔出去。”
那种明显的嫉妒情绪已经太过强大,强大到除他以外,谁也不行,哪怕是一条狗。
听到他嘴里说出清司的名字,方晚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看他:“……你真是病得不轻啊,她还只是个孩子,还是个女孩子!”
温华只是抱着她:“是啊,我病得不轻,所以你就是我的药。”
方晚当时嫌弃得想要把他赶出去。
哪怕是那仿佛在看神经病一样别扭的小表情,温华都会笑,因为觉得她很可爱。
回到京勇市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一场阵雨过后,城市迎来短暂的清爽,随后又很快步入被烈日烘烤的阶段。
刘姨只把温坤及来过一次的事情告诉了温华,但她不敢把温坤及最后跟她的的对话说出来。
那是一层被轻易撕开的遮羞布,而这层遮羞布后是满目疮痍。
当所有人以为阖家欢乐,已经到团圆结局的时候,有人捅破了这个遮住人心的口子,外面的光透进来时,也只会觉得刺眼不适。
温华表情有些微妙,应了一声,脱下外套往里走。